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以上的工程。不适用于构筑物。
二、建筑物檐高计算高度指:卷扬机架基座顶面或施工电梯混凝土基础顶面至屋面檐口板底。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等不计算高度。
三、同一建筑物有几个檐高时,按其相应的建筑面积加权平均算出高度后,再按相应的系数计算人工、机械增加费。
四、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列入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内;定额计价时,列入直接费内。
五、垂直运输、脚手架等项目不计算超高增加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超高建筑物人工、机械增加,按装饰装修工程的实体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分别乘以相应的系数计算。
二、装饰装修的建筑物超高人工、机械增加,应包括±0.00以上(含首层面层、找平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