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 以下简称本定额 ) 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 50% 计算。 三、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50213 - 98 。 2. 《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1 - 98 。 3. 《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2 - 98 。 4. 《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7 - 98 。 5.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5 - 98 。 6. 《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47 - 98 。 7.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8 - 98 。 8. 《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0 - 98 。 9.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 汽轮机组篇 )DL5011 - 92 。 10.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 锅炉机组篇 )DL/T5047 - 95 。 11. 《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通用规定 )HGJ203 - 83 。 12. 《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对置式压缩机 )HGJ204 - 83 。 13. 《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离心式压缩机 )HGJ205 - 92 。 14. 《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中小型火塞式压缩机 )HGJ206 - 92 。 15. 《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化工泵用 )HGJ207 - 83 。 16. 《机械产品目录》 (1996 年 ) 。 17. 《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2001 年 ) 。 18.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 GFD-201-1999 。 19.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GYD-201-2000 。 20.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 。 四、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 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 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 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 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5. 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五、本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 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 因场地窄小,有障碍物 ( 沟、坑 ) 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 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4. 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的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震、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验等工作。 5. 特殊技术措施及大型临时设施以及大型设备安装所需的专用机具等费用。 6. 设备本体无负荷试运转所需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7. 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8. 专用垫铁、特殊垫铁 ( 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等 ) 和地脚螺栓。 9. 脚手架搭拆 ( 第四、五章除外 ) 。 10. 设计变更或超规范要求所需增加的费用。 11. 设备的拆装检查 ( 或解体拆装 ) 。 12. 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 ( 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 ) 的制作、安装、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 六 . 下列费用属直接工程费范围,采用定额计价模式的工程,可按本定额规定的标准 ( 第七章电梯安装除外 ) 计算;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自主选择或调整取费标准。 1. 超高费用:设备底座的安装标高,如超过地平面正或 负 10 m 时,则定额的人工和机械按下表乘以调整系统: 安装标高超过正或负 ( 10 m ) 调整系统表
2. 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 10% 计算。 3. 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 10% 计算。 4. 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按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 ( 包括设备底座、辅机 ) ,按每吨 12.00 元计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