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0.1.7条 软管(帆布接口)制作安装,按图示尺寸以“m2”为计量单位。 第10.1.8条 风管检查孔重量,按本定额附录一“国标通风部件标准重量表”计算
。 第10.1.10条 薄钢板通风管道、净化通风管道、玻璃钢通风管道、复合型材料通 风管道的制作安装中已包括法兰、加固框和吊托支架,不得另行计算。 第10.1.11条 不锈钢通风管道、铝板通风管道的制作安装中不包括法兰和吊托支 架,可按相应定额以“kg”为计量单位另行计算。 第10.1.12条 塑料通风管道制作安装,不包括吊托支架,可按相应定额以 “kg”为计量单位另行计算。
第二节 部件制作安装
、规格,按本册定额附录一“国标通风部件标准重量表”计算重量,非标准部件按 图示成品重量计算。部件的安装按图示规格尺寸(周长或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 ,分别执行相应定额。 第10.2.2条 钢百叶窗及活动金属百叶风口的制作以“m2”为计量单位,安装按规 格尺寸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10.2.3条 风帽筝绳制作安装按图示规格、长度,以“kg”为计量单位。 第10.2.4条 风帽泛水制作安装按图示展开面积以“m2”为计量单位。 第10.2.5条 挡水板制作安装按空调器断面面积计算。 第10.2.6条 钢板密闭门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第10.2.7条 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按图示尺寸以“kg”为计量单位,执行第五册《静 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定额相应项目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10.2.8条 电加热器外壳制作安装按图示尺寸以“kg”为计量单位。 第10.2.9条 风机减震台座制作安装执行设备支架定额,定额内不包括减震器,应 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第10.2.10条 高、中、低效过滤器、净化工作台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风 淋室安装按不同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10.2.11条 洁净室安装按重量计算。 第三节 通风空调设备安装 第10.3.1条 风机安装按设计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10.3.2条 整体式空调机组安装,空调器按不同重量和安装方式以“台”为计量 单位;分段组装式空调器按重量以“kg”为计量单位。 第10.3.3条 风机盘管安装按安装方式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 第10.3.4条 空气加热器、除尘设备安装重量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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