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通信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13.1.1条 铁塔架设,以“吨”计算。 第13.1.2条 天线安装、调试,以“副”(天线加边加罩以“面”)计算。 第13.1.3条 馈线安装、调试,以“条”计算。 第13.1.4条 微波无线接入系统基站设备、用户站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第13.1.5条 微波无线接入系统联调,以“站”计算。 第13.1.6条 卫星通信甚小口径地面站(VSAT)中心站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 算。 第13.1.7条 卫星通信甚小口径地面站(VSAT)端站设备安装、调试、中心站站内环 测及全网系统对测,以“站”计算。 第13.1.8条 移动通信天馈系统中安装、调试、直放站设备、基站系统调试以及全 系统联网调试,以“站”计算。 第13.1.9条 光纤数字传输设备安装、调试,以“端”计算。 第13.1.10条 程控交换机安装、调试,以“部”计算。 第13.1.11条 程控交换机中继线调试,以“路”计算。 第13.1.12条 会议电话、电视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第13.1.13条 会议电话、电视系统联调测试以“系统”计算。
第二节 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13.2.1条 计算机网络终端和附属设备安装,以“台”计算。 第13.2.2条 网络系统设备、软件安装、调试,以“台(套)”计算。 第13.2.3条 局域网交换机系统功能调试,以“个”计算。 第13.2.4条 网络调试、系统试运行、验收测试,以“系统”计算。
第三节 楼宇、小区多表远传系统安装工程 第13.3.1条 基表及控制设备、抄表采集系统安装与调试,以“个”计算。 第四节 楼宇、小区自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13.4.1条 第三方设备通信接口安装,以“个”计算。 第13.4.2条 中心管理系统调试、控制网络通信设备安装、控制器安装、流量计安 装与调试,以“台”计算。 第13.4.3条 楼宇自控中央管理系统安装、调试,以“系统”计算。 第13.4.4条 楼宇自控用户软件安装、调试,以“套”计算。 第13.4.5条 温(湿)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电量变送器和其他传感器及变送器, 以“支”计算。 第13.4.6条 阀门及电动执行机构安装、调试,以“个”计算。
第五节 有线电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13.5.1条 电视共用天线安装、调试,以“副”计算。 第13.5.2条 敷设天线电缆,以“米”计算。 第13.5.3条 制作天线电缆接头,以“头”计算。 第13.5.4条 电视墙安装、前端射频设备安装、调试,以“套”计算。 第13.5.5条 卫星地面站接收设备、光端设备、有线电视系统管理设备、播控设备 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第13.5.6条 干线设备、分配网络安装、调试,以“个”计算。
第六节 扩音、背景音乐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13.6.1条 扩声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第13.6.2条 扩声系统设备试运行,以“系统”计算。 第13.6.3条 背景音乐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第13.6.4条 背景音乐系统联调、试运行,以“系统”计算。
第七节 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13.7.1条 车辆检测识别设备、出入口设备、显示和信号设备、监控管理中心设 备安装、调试,以“套”计算。 第13.7.2条 分系统调试和全系统联调,以“系统”计算。
第八节 楼宇安全防范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13.8.1条 入侵报警器(室内外、周界)设备安装工程,以“套”计算。 第13.8.2条 出入口控制设备安装工程,以“台”计算。 第13.8.3条 电视监控设备安装工程,以“台”(显示装置以“m2”)计算。 第13.8.4条 分系统调试、系统集成调试,以“系统”计算。
第九节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第13.9.1条 双绞线缆、光缆、漏泄同轴电缆、电话线和广播线敷设、穿放、明布 放以“米”计算。电缆敷设按单根延长米计算,如一个架上敷设3根各长100m的电缆 ,应按300m计算,以此类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