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册说明
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第二册“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路床(槽)整形、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
二、本定额适用于城镇基础设施中新建和扩建的道路工程。
三、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按第六册“排水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四、本定额中的工序、人工、机械、材料等均系综合取定。
五、本定额的多合土项目按现场拌合考虑,其中只有部份多合土项目考虑了厂拌,采用厂拌多合土的,其价格按市场价列入。
六、本定额凡使用石灰的项目,均不包括消解石灰的工作内容。编制预算中,应先计算出石灰总用量,然后套用石灰项目。
七、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