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册说明
一、《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管道安装、管件制作安装、法兰阀门安装、燃气用设备安装、集中供热用容器具安装及管道试压吹扫等。
二、本定额适用于市政工程新建和扩建的城镇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三、有关规定:
(一)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
1.管道沟槽土、石方工程及搭、拆脚手架,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2.过街管沟的砌筑、管道基础及井室按第六册“排水工程” 相应项目执行。
3.本定额中煤气和集中供热的容器具、设备安装缺项部分按《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相应定额执行。
4.本定额不包括管道穿跨越工程。
5.刷油、防腐、保温和焊缝探伤按《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相应定额执行。
6.铸铁管安装除机械接口(即胶圈接口)外其他接口形式按第五册“给水工程” 相应定额执行。
7.异径管、三通制作,刚性套管和柔性套管制作、安装及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按《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相应定额执行。
(二)本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若遇地下水需抽水时,其费用为排、降水所耗用的机械费费、材料费、人工费之和。
(三)本定额管道安装中Dg≤1800mm是按沟深3m以内考虑的,Dg>1800mm是按沟深5m以内考虑的,超过时另行计算。
(四)本定额中各种燃气管道的输送压力(P)按中压B级及低压考虑。如安装中压A级煤气管道和高压煤气管道,定额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3;碳钢管道管件安装均不再做调整。
燃气工程压力P(MPa)划分范围为:
高压A级 0.8MPa<P≤1.6 MPa
B级0.4MPa<P≤0.8MPa
中压A级 0.2MPa<P≤0.4MPa
B级0.005MPa<P≤0.2MPa
低压 P≤0.005MPa
(五)本定额中集中供热工程压力P(MPa)划分范围:
低压P≤1.6MPa
中压1.6MPa<P≤2.5MPa
热力管道设计参数标准见下表:
介质名称 |
温度(0 C) |
压力(Mpa) |
蒸气 |
T≤350 |
P≤1.6 |
热水 |
T≤200 |
P≤2.5 |
四、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