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市政工程施工企业施工、管理的实际情况,编制了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费用计算方法。
一、费用项目组成及内容
(一)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市政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①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②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
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③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④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⑤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①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②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③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④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⑤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①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②大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③经常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⑤人工费:是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⑥燃料动力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⑦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2.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分为通用项目措施费和专业项目措施费。
通用项目措施费内容包括: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发生的特殊措施费用。
文明施工费和安全施工费应根据工程建设地点的不同和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明确具体的做法及搭设位置、搭设面积,并依据规定要求或定额子目计算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市政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临时设施中临时管线和临时道路包干范围:
①自接线(管)点至施工现场最短距离不超过50m者;
②临时道路接至已通车的汽车公路最短距离不超过50m者;
(5)夜间施工: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二次搬运:是指因施工进场道路狭小,使汽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或非承包方原因导致材料、成品、半成品需再次搬运的。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费用。
(9)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费用。
(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11)施工排水、降水: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签证点工按22元/工日计算。
(12)生产用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及试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补贴费。
(1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施工雨水排除、道路维修等费用。
专业项目措施费内容包括:围堰、筑岛、现场施工围栏、便道、便桥、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设备、管道施工的安全、防冻的焊接保护措施、管道安装后的充气保护措施等。
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是指施工前不可预见的因素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阻碍交通费、半边通车的道路工程以及行人通行的交通维护措施费用等。
(三)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工程排污含污水排放和噪音排放。
(2)工伤保险费:是指按照国务院《工伤管理条例》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获得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3)社会保障费,包括以下三项费用:
①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②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③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6)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2.企业管理费:是指市政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异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三)其他项目费: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可参照预留金、甲方自备材料购置费、总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列项。上述内容未能满足要求的,编制人可作补充。
(四)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五)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市政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
二、费用计算方法及费率:
(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和直接工程费
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Σ(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其中: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2.采用定额计价:
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其中:人工费=Σ(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
材料费=Σ(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
机械费=Σ(机械台班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
(二)措施项目:包括通用项目及专业项目措施
措施项目一览表:
序号 |
措施项目名称 |
计算式 |
A.通用项目 |
||
1 |
环境保护 |
施工实际发生时,按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计算 |
2 |
文明施工 |
施工需要发生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
3 |
安全施工 |
因施工安全需要发生的特殊措施费用,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
4 |
临时设施费 |
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或人工费]×费率 |
5 |
夜间施工 |
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费率或按给定公式计算 |
6 |
二次搬运 |
按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计算或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
7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按附录(大型施工机械场外运输、安拆)定额计算 |
8 |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
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 |
9 |
脚手架 |
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 |
10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按成品保护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之和+管理费+利润 |
11 |
施工排水、降水 |
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或按 |
12 |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
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费率 |
13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施工雨水排除、道路维修 |
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费率 |
B.专业项目 |
||
1 |
围堰 |
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 |
2 |
筑岛 |
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 |
3 |
现场施工围栏 |
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 |
4 |
便道 |
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 |
5 |
便桥 |
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 |
6 |
市政工程施工干扰 |
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费率 |
7 | 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讯设施 | 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 |
8 | 设备、管道施工的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 | 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
9 |
管道安装后的充气保护措施 |
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
编制措施项目清单,出现上表未列项目时,编制人可作补充。
(1)按定额项目计算的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对应计价定额措施项目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对应计价定额措施项目 |
|
1 |
二次搬运 |
1.人力运输小型构件 |
D1-373--D1-378 |
|
2.汽车运输小型构件 |
D1-379--D1-381 |
|||
3.汽车运水 |
D1-382--D1-383 |
|||
4.双轮车场内运成型钢筋、水泥(沥青)混凝土(熟料) |
D1-384--D1-391 |
|||
5.机动翻斗车运水泥(沥青)混凝土(熟料) |
D1-392--D1-395 |
|||
6.构件场内运输(垫滚子、铰运、轨道平车、驳船运输) |
D3-335—D3-346 |
|||
7.砂石等运输(人力、双轮车、机动翻斗车运输) |
D1-332—D1-337 |
|||
2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大型施工机械运输、安拆 |
附录(大型施工机械场外运输、安拆) |
|
3 |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
1.桥涵工程混凝土 |
模板 |
D3-472--D3-543 |
支架 |
D3-435--D3-452 |
|||
2.排水工程混凝土 |
模板 |
D6-1168—D6-1223 |
||
井字架 |
D6-1224—D6-1233 |
|||
3.隧道工程混凝土模板 |
D4-183—D4-214 |
|||
4 |
脚手架 |
1.木脚手架 |
D1-644--D1-647 |
|
2.钢管脚手架 |
D1-648--D1-651 |
|||
3.仓面脚手架(浇混凝土用) |
D1--652 |
|||
5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
|
按成品保护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之和+管理费+利润 |
|
6 |
施工排水、降水 |
1.路基盲沟 |
D2-4--D2-7 |
|
2.现场排水、降水用抽水机消耗台班 |
排、降水机械台班单价×排、降水周期+排降水用材料费、人工费 |
|||
7 |
围堰 |
1.土、纤维袋围堰 |
D1-622--D1-623 |
|
2.土石混合围堰 |
D1-624--D1-625 |
|||
3.圆木桩围堰 |
D1-626--D1-628 |
|||
4.钢桩围堰 |
D1-629--D1-631 |
|||
5.钢板桩围堰 |
D1-632--D1-634 |
|||
6.双层竹笼围堰 |
D1-635--D1-637 |
|||
8 |
筑岛 |
筑岛填心 |
D1-638--D1-643 |
|
9 |
施工现场围栏 |
1.纤维布、竹胶板施工护栏 |
D1-669—D1-670 |
|
2.玻璃钢施工护栏 |
D1-671--D1-673 |
|||
10 |
便道 |
1.道路基层 |
D2-38--D2-175 |
|
2.简易路面 |
D2-179--D2-181 |
|||
11 |
便桥 |
临时交通便桥 |
D3-468--D3-471 |
|
12 |
洞内施工的通风、供水、供气、供电、照明及通信设施 |
1.硐内通风筒安、拆年摊销 |
D4-155--D4-162 |
|
2.硐内风、水管道安、拆年摊销 |
D4-163--D4-172 |
|||
3.硐内电路架设、拆除年摊销 |
D4-173--D4-176 |
|||
4.硐内外轻便轨道铺、拆年摊销 |
D4-177--D4-182 |
|||
13 | 设备、管道施工的安全、防冻和焊接保护措施 | 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 ||
14 | 管道安装后的充气保护措施 | 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
(2)按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有: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施工雨水排除、道路维修、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等。
按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或人工费]×措施项目费费率
工程类别 |
计算基数 |
措施项目费费率(%) |
|||||
临时设施费 |
夜间施工费 |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
冬雨季施工、定位复测、点交、场地清理、雨水排除、道路维修 |
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 |
合计 |
||
河岸治理工程 |
人工+机械费 |
2.76 |
0.35 |
0.58 |
0.81 |
0.46 |
4.96 |
道路、排水及管道附属构筑物工程 |
人工+机械费 |
3.25 |
0.41 |
0.68 |
0.95
|
0.54
|
5.83
|
桥涵、隧道工程 |
人工+机械费 |
5.70 |
0.71 |
1.19 |
1.66 |
0.95 |
10.21 |
单独承包土石方工程的,其临时设施费按人工加机械费的1.8%计取。
给水(不含管道附属构筑物)、燃气与集中供热、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中临时设备费按人工费的15%计取;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按人工费的3.5%计取;夜间施工、二次搬运、施工排水、降水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其费用。
夜间施工=(1-合同工期÷定额工期)×(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合计÷28)×每工日夜间施工费开支,每工日夜间施工费开支应在合同中约定;
二次搬运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施工排水、降水=定额直接工程费+管理费+利润或排水、降水机械台班单价×排水、降水周期+排水、降水使用材料费、人工费
(三)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分部分项[(人工+机械费)或人工费]×管理费费率
工程类别
|
计算基数
|
企业管理费费率(%) | ||
人工土石方 |
机械土石方 | 河岸治理、道路、排水及管道附属构筑、桥涵、隧道 | ||
河岸治理工程 |
人工+机械费 |
7.17 |
7.29 | 35.61 |
道路、排水及管道附属构筑物工程 |
人工+机械费 |
7.04 | 8.51 | 43.34 |
桥涵、隧道工程 |
人工+机械费 |
7.37 | 7.04 | 46.84 |
给水(不含管道附属构筑物)、燃气与集中供热、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 |
人工费 |
37 |
注:强夯土方不列入土石方部份,以下同。
(四)利润
利润=分部分项[(人工+机械费)或人工费]×利润率
工程类别
|
计算基数
|
企业管理费费率(%) | ||
人工土石方 |
机械土石方 | 河岸治理、道路、排水及管道附属构筑、桥涵、隧道 | ||
河岸治理工程 |
人工+机械费 |
2.00 |
2.00 | 18.39 |
道路、排水及管道附属构筑物工程 |
人工+机械费 |
2.00 | 2.00 | 22.38 |
桥涵、隧道工程 |
人工+机械费 |
2.00 | 2.00 | 24.19 |
给水(不含管道附属构筑物)、燃气与集中供热、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 |
人工费 |
31 |
(五)其他项目费:费用按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现场签证进行计算。
(六)规费
规费=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单位工程[(人工+机械费)或人工费]×规费费率
规费包括:工程排污费、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工程定额测定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其中:工程排污费、工伤保险费未含在下列系数中,实际发生时按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和今后新出台的规定计算。
工程类别 |
规费名称 |
计算基数 |
规费费率(%) |
河岸治理工程 |
社会保障费 |
|
11.12 |
住房公积金 |
1.60 |
||
工程定额测定费 |
0.44 |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 |
0.21 |
||
道路、排水及管道附属构筑物工程 |
社会保障费 |
|
13.09 |
住房公积金 |
1.88 |
||
工程定额测定费 |
0.52 |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 |
0.25 |
||
桥涵、隧道工程 |
社会保障费 |
|
22.91 |
住房公积金 |
3.29 |
||
工程定额测定费 |
0.92 |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 |
0.44 |
||
给水(不含管道附属构筑物)、燃气与集中供热、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 |
社会保障费 |
人工费
|
27.7 |
住房公积金 |
5.00 |
||
工程定额测定费 |
3.17 |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 |
1.50 |
(七)税金
序号 |
工程所在地 |
计费基数 |
税率(%) |
1 |
城市 |
不含税工程造价 |
3.41 |
2 |
县城、镇 |
3.35 |
|
3 |
镇以下(不含镇) |
3.22 |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定额计价)编制控制价(或标底)时,企业管理费费率、利润率原则上应按定额规定计算。
三、费用计算顺序
(一)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序号 |
费 用 项目名称 |
计算方法 |
一 |
分部分项工程费 |
Σ(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 |
二 |
措施项目费 |
1+2 |
1 |
通用项目措施费 |
各通用项目措施费合计 |
2 |
专业项目措施费 |
各专业项目措施费合计 |
三 |
其他项目费 |
其他项目费合计 |
四 |
规费 |
1+2+3+4+5+6 |
1 |
工程排污费 |
按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的规定 |
2 |
工伤保险费 |
按今后新出台的规定 |
3 |
社会保障费 |
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或人工费]×规费费率 |
4 |
住房公积金 |
|
5 |
工程定额测定费 |
|
6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 |
|
五 |
税金 |
(一+二+三+四)×税率 |
六 |
含税工程总造价 |
一+二+三+四+五 |
(二)采用定额计价法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计 算 方 式 |
一 | 直接费 | 1+2 |
1 |
直接工程费 |
Σ(分部分项工程量×定额直接工程费) |
2 |
措施项目费 |
(1)+(2) |
(1) |
通用项目措施费 |
各通用项目措施费合计 |
(2) |
专业项目措施费 |
各专业项目措施费合计 |
二 | 间接费 | |
1 |
企业管理费 |
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或人工费]×管理费费率 |
2 |
规费 |
(1)~(6) |
(1) |
工程排污费 |
按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的规定 |
(2) |
工伤保险费 |
按今后出台的规定 |
(3) |
社会保障费 |
不含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的单位工程[(人工费+机械费)或人工费]×规费费率 |
(4) |
住房公积金 |
|
(5) |
工程定额测定费 |
|
(6)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 |
|
三 |
其他项目费 |
其他项目费合计 |
四 | 利润 | 分部分项[(人工费+机械费)或人工费]×利润率 |
五 |
税金 |
(一+二+三+四)×税率 |
六 |
含税工程造价 |
一+二+三+四+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