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基础,不适用于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
二.本定额已综合了各类土壤级别,实际施工时,不得因土壤级别不同而调整定额。
三.本定额均未包括接桩,如需接桩,除按相应打桩定额项目计算外,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接桩项目。
四.本章及上一章的下表所列定额项目,单位工程打(灌)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量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项目 |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
钢筋混凝土方桩 钢筋混凝土管桩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 打孔灌注砂、石桩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潜水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挤密桩 |
150m³ 50m³ 60m³ 60m³ 100m³ 100m³ 50m³ |
本条说明也适于第二章相关定额项目。
五.本章定额各种灌注桩材料用量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见第二章相关说明。
六.本章钻孔土质分为四种;
1.砂土;粒径≤2mm的砂类土,包括淤泥、轻亚粘土。
2.黏土;亚黏土、黏土、黄土,包括土状风化。
3.沙粒;粒径2~20mm的角砾、园砾含量≤50%,包括僵石粒土及粒状分化。
4.砾石;粒径2~20mm的角砾、园砾含量>50%,有时还包括粒径为20~200mm的碎石、卵石,其含量在40%以内,包括块状分化。
七.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换算。
八.打实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九.打桩、打孔,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
十.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十一.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º)打桩为准,如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
(坑槽深度大于1m)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十二.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三.打送桩时可按相应打桩定额项目综合工日及机械台班乘以下表规定系数计算。
送桩深度 |
系数 |
2m以内 |
1.25 |
4m以内 |
1.43 |
4m以外 |
1.67 |
十四.本定额所配备机械的规格型号如与现场实际配备不同时不得换算。
十五.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辨桩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性使用的材料。
十六.人工挖桩定额,适用于在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施工。
十七.人工成孔,桩径小于1200mm(包括1200m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十八.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接桩;点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以㎡计算。
二. 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既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计算。
三. 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以m³计算。
四. 截﹙凿﹚桩头按定额规定的计算单位计算。
五. 人工挖桩孔土方量按图示桩断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
六. 灌注桩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计算。定额中的孔深指护筒顶至桩底的深度。成孔定额中同一孔内的不同土质,不论其所在的深度如何,均执行总孔深定额。
七. 灌注桩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增加1.0m乘设计横断面。
八. 钢筋笼、预埋铁件按第五章相应项目计算。
九. 人工挖混凝土桩按下列规定计算。
1. 挖土按实挖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³”计算。
2. 护壁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³”计算。
3. 扩大头如需锚杆支护时,另行计算。
4. 人工挖孔桩混凝土桩从承台以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