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概算文件必须完整反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内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制度,实事求是地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建设条件(包括自然条件、施工条件等影响遗价的各种因素),按有关依据性资料进行编制。 第一节 概算的编制依据 设计概算应以下列有关文件、资料为依据进行编制: 1.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批准的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书(或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初步设计项目一览表; 4.能满足编制设计概算的各专业经过校审并签字的设计图纸(或内部作业草图)、文字说明和主要设备表; 5.本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概算费用标准、市杨材料及构配件价格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费用规定的文件等资料; 6.有关设备原价及运杂费率; 7.现行的有关其他费用定额、指标和价格; 8.建设场地的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 9.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造价的其他资料; 10.有关合同、协议。 第二节 概算文件组成 一、建设项目总概算书 1.建设项目总概算书由建设项目内各个单项工程的概算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表汇总编制而成。 2.建设项目总概算文件应包括编制说明、概算表(见表式)、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表。独立装订成册的总概算文件宜加封面、签署页(扉页)和目录。 3.总概算表的项目应按费用划分为以下6个部分: (1)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购置费用)。 1)主要工程项目; 2)辅助和服务性的工程项目; 3)室外工程项目(红线以内),包括土石方、道路、围墙、挡土墙、排水沟等各种构筑物、给排水管道、动力管网、供电线路庭园绿化等工程; 4)场外工程项目(红线以外),包括道路、铁路专用线、桥涵、给排水、供热、供电、通信等工程(与主要工程项目一并立项报建的才列入)。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预备费用: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4)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5)建设期贷款利息。 (6)铺底流动资金(生产或经营性建设项目才列入)。 二、概算编制说明内容 1.工程概况:包括建设项目设计资料的依据及有关文号、建设规模、工程范围,并明确工程总概算中所包括和不包括的工程项目费用。由几个单位共同设计和编制概算的,应说明分工编制情况。 2.编制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有关文件,具体说明概算编制所依据的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采用的定额、人工、主要材料和机械费用的依据或来源,各项费用取定的依据及编制方法。 3.钢材、木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等总用量,各项工程主要工程数量。 4.总概算金额及各项费用的构成。 5.资金筹措及分年度使用计划,如使用外汇,应说明使用外汇的种类、折算汇率及外汇的使用条件。 6.其他与概算有关但不能在表格中反映事项的必要说明。 封面、签署页(扉页)和目录: 封面应有建设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及第几册共几册等内容,扉页应有项目名称,编制单位,单位资质证书号,单位主管,审定、审核、专业负责人和主要编制人的署名及证章。 三、概算表格式 概算应按统一的概算表格计算,表格样式详见《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10标准(示范)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