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水利局、文物局:
为进一步规范白蚁防治市场,完善我省白蚁防治工程计价依据,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8号)规定,由省白蚁防治中心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编制的《浙江省白蚁防治工程定额(2020版)》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发,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文物局
2021年12月23日
021-5103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