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厂区、小区及房屋附属工程;室外道路、排水项目如按市政要求单独设计的,套用市政工程定额。设计要求在砼面上抹水泥砂浆面层者,按装饰定额有关子目执行。
二、本标准未包括的项目(如:土方、基础、垫层、抹灰、模板、钢筋、脚手架等)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执行。但抹灰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25。
三、道路
混凝土道路子目按现场搅拌浇捣混凝土编制。如采用商品砼,按每10m3砼工程量扣除5.58工日,并扣除子目中搅拌机台班数量,普通砼换算为商品砼。
四、室外排水管道的铺设不包括试水,如需试水,费用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道路
1.路槽碾压宽度,按设计道路宽度每侧加15cm计算,以平方米计算工程量。
2.基层宽度,按设计道路宽度每侧加15cm计算,以平方米计算工程量,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的面积。
3.道路面层,按设计长度乘以设计宽计算(包括转弯面积),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
4.侧缘石,按延米计算,包括各转弯处的弧形长度。
5.人行道板,按实铺面积计算。
6.伸缝,按设计缝长乘设计路面厚以平方米计算工程量;缩缝按设计缝长乘锯缝深度以平方米计算工程量。
二、围墙
铸铁围墙,按图示长度乘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工程量。
三、室外排水
1.排水管道,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工程量;
2.砖砌化粪池、窨井,不分壁厚均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镟等并入砖体积内计算:玻璃钢化粪池,按有效容积以立方米计算工程量。
四、散水、明沟、台阶
1.散水,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2.明沟,按延米计算。
3.台阶,按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