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建筑物檐高20m以上部分(建筑面积)均可计算超高增加费。
二、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高之内。
三、建筑物有不同檐口高度时,建筑物超高费计算办法如下:
1.按不同高度竖向分割建筑物,按不同檐高计算20m以上部分的建筑面积;
2.分别按檐口高度超高费项目和对应的建筑面积计算各部分超高费;
3.汇总得出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四、建筑物(不包括装饰和附属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包括以下费用:
1.操作人工降效;
2.施工用上人电梯;
3.施工用水加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