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消耗量标准”)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新建、扩建和整体更新改造工程。
二、本消耗量标准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BG50116-2008;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年版);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7370-2005;
6.《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7-2007;
7.《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92(2007年版);
8.《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
9.《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6-93(2002年版);
10.《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81-2006;
11.《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1-2006;
12.《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LD/174.1~4-2008;
13.《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06年版。
三、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项目:
1.电缆敷设、桥架安装、配管配线、接线盒、动力、应急照明控制设备、应急照明器具、电动机检查接线、防雷接地装置等安装,均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子目。不属于电力工程的屏蔽电缆、光缆、同轴信号电缆执行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子目。
2.阀门、法兰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不锈钢管和管件,铜管和管件及泵间管道安装,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等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子目。
3.消火栓管道、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及消防(钢制)水箱制作安装执行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子目。
4.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子目。
5.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讯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驱动装置及泄漏报警开关的接线、校线等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子目。
6.泡沫液储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等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子目。
7.设备及管道除锈,刷油及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热工程》相应子目。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工日的2%计算。
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表1计算。
表1
高层建筑增加费计算表

3.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工日的10%计算。
4.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工日的10%计算。
5.工程超高增加费(已考虑了超高因素的项目除外):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5m以上、20m以下的工程,按超高部分人工乘1.3系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