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以下简称“本消耗量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二、本消耗量标准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
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3.《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GB50015-2003;
4.《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2-88;
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5;
6.《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94-2005;
7.《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29-2001;
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9.《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04;
10.《国家建筑标准图集》(给排水专业)(2011);
11.《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1998);
1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5);
13.《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2009);
14.《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
三、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项目: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管道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3.与本册给排水专业配套的构筑物砌筑及管沟挖填工程执行《湖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相应项目。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工日的2%计算。
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
高层建筑增加费计算表

3.工程超高增加费(已考虑了超高因素的项目除外):操作物高度离楼地面5m以上、20m以下的安装工程,按超高部分人工乘1.3系数计算。
4.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按采暖工程人工工日的12%算。
5.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其人工乘以系数1.3。
6.关于剔槽打洞:非同步施工的室内管道安装的打堵洞眼、开凿墙槽,执行本册定额的相应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