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十一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以下简称“本消耗量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设备、管道、金属结构的除锈刷油、防腐蚀和绝热工程。
二、本消耗量标准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5-2010);
2.《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727-2011);
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4.《钢结构防火涂料》(GB14907-2002);
5.《化工安装工程防腐、绝热劳动定额》(LD/T
76.8-2000):
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6-209-2006):
7.《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8);
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LD/T
74-2008);
9.《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2006;
10.本次调研资料、测算数据。
二、关于下列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下列系数计算:
(1)刷油工程:按人工工日的6%;
(2)防腐蚀工程:按人工工日的9%;
(3)绝热工程:按人工工日的15%;
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表1计。
表1
高层建筑增加费计算表
3.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当操作物离楼(地)面高度超过6m时,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表2所列系数。
表2 超高作业降效增加费计算系数表
4.厂区外1~10km施工增加的费用,按超过部分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计算。
5.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6.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