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土壤、岩石分类见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第一章说明。
二、湿土排水费用未包括在内,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壤、岩石应根据勘测资料结合土壤、岩石分类规定计算。
二、干土与湿土的划分,应以地下水位为准,地下水位以上者为干土,地下水位以下者为湿土,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在同一槽、坑内有干、湿土时,深度应分别按相应子目计算,总深度不变。
三、挖土方放坡;普通土深在1.
20m以内,坚土深在1.5m以内,均不计算放坡;超过以上深度,如需放坡,又无设计规定者,可按下表计算。
土壤类别 | 人工挖土放坡系数 |
普通土 | 1:0.5 |
坚土 | 1:0.33 |
四、外墙地槽长度以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地槽以槽底的净长线计算,其宽度及地坑底面积均按设计图纸计算。工作面宽等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若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混凝土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垫层,需支模板时,每边增加工作面30cm。
2.使用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潮层时,每边增加工作面80cm。
五、土石方的体积,按自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按夯实后的体积计算。淤泥、流砂按实际计算,运土石方按虚方计算时,其人工乘系数0.80。
六、地槽底宽在3m以上,地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平整场地厚度在30cm以上者,均按挖土方计算。
七、平整场地按建(构)物外形每边各加宽2m计算面积。围墙的平整场地,以每边各加宽2m计算。
八、室内回填土体积,按墙间净面积乘厚度计算,不扣除垛、柱、附墙烟囱等所占的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