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假山工程
1.本章包括湖石假山、黄石假山、挡墙式假山、斧劈石假山、清片石假山、吸水石假山、塑假石山等。除注明者外,假山和自然式驳岸均未包括基础,另行计算。
2.塑砖骨架假石山,如设计要求做部分钢筋混凝土骨架时,应进行换算。
3.堆砌假山,砌塑假山均包括脚手架不得另计。
4.假山与基础的划分:地面以下按基础计算,地面以上按假山计算。
5.平均厚度超过80cm的室外附壁式假山按挡墙式假山计算。
二、园路工程
1.园路垫层缺项可按楼地面工程相应项目执行,人工乘系数1.10。
2.园桥基础、桥台、桥墩、护坡、石桥面等项目,如遇缺项可分别按其他章相应项目执行,人工乘系数1.25,其他不变。
三、小品工程
1.园林小品是指园林建设中的工艺点缀品,艺术性较强。包括堆塑装饰、塑各种动物、雕塑和小型预制钢筋混凝土、金属构件等小型设施。雕塑指适应于民间传统工艺装饰的园林小品雕塑,不适应于城市雕塑。
2.园林小摆设,系指各种仿匾额、花瓶、花盆、石鼓、座凳及小型水盆、花坛池、花架预制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假山工程
(一)堆砌假山工程量按实际堆砌的石料以吨计算。
堆砌假山工程量(吨)=进料验收数-进料剩余数
(二)如无石料进场验收量时,可按叠成后的假山计算体积和比重换算,参考计算公式如下:
1.假山计算体积的计算公式:
(1)
V计=Kn×A×H(单位:m3)
式中:Kn——H在1m内时为0.77;
H在1~2m内时为0.72;
H在2~3m内时为0.653;
H在3~4m内时为0.60。
A——假山不规则平面轮廓的水平投影面积的外切矩形面积(单位:m3)。
H——假山石地面至最高顶的垂直距离(单位:m)。
V计——叠成后的假山计算体积。
(2)计算体积换算重量的计算公式:
W重=2.6×V计(单位:吨)
式中:W重——假山石重量(单位:吨)
2.6——石料比重(单位:吨/m3)
(三)各种单体孤峰及散景石,按其单体石料体积(取单体长、宽、高各自的平均值体积)乘以石料比重(2.6)计算。
(四)砌塑假山体积计算公式同堆砌假山,以立方米计算。
(五)塑砖骨架和钢骨架钢网假山按其外围表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园路工程
1.园路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
2.园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按平方米计算。
3.园桥毛石基础、桥台、桥墩、拱圈、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石桥面积按平方米计算。拱圈、支架按桥面宽度每侧加1m的空间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小品工程
1.堆塑装饰分别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塑松棍(柱)、竹分不同直径按延长米计算。
2.小型设施:预制或现捣水磨石景窗框、平凳、花檐、角花、博古架、飞来椅等的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木纹板工程量以平方米计算。预制钢筋混凝土和金属花色栏杆工程量以延长米计算。
3.塑树蔸式桌凳以一桌四凳为一套,小套桌面Φ600mm,中套Φ800mm,大套Φ1000mm。
4.鱼长从鱼口沿始,经眼、腹至尾之全长,以条计算。
5.仙鹤身高为头、颈、身、腿长之和,以只计算;咀和爪不计算长度。
6.塑龙按龙身最粗处之周长以条计算。
7.雕塑以图案的外切矩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简单是指构图内容较单调、层叠不多的装饰物构成的画面,如几何图案构图、层次和束数不多的花草、山石,吉祥物飘带、笙笛、果子、书卷、蝙蝠等。复杂是指构图内容丰富,层次较多的装饰物构成的画面,如风景、山水树木、建筑物、龙凤呈详、故事人物、戏幅等。其中阴阳线雕——在一个平面上以凸、凹线型表现的图案。一般凸出底板1~4cm;平浮雕——以厚度不同的平面图案构成,一般凸出底板3~6cm;浅浮雕——以不同高度的立体图案构成,被雕物有1/2以上凸出画面呈现立体感,一般凸出底板5~10cm。高浮雕——比浅浮雕更具有立体感,主要雕塑对象有3/4以上突出画面,一般凸出底板10~20cm。
8.塑散景石以不规则水平投影面积的外切矩形面积乘以平均高度的立方米计算。
9.琉璃花窗、瓦片漏窗按实际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窗框未包括在内,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10.琉璃竹节按实际长度以m计算。
11.石桌石椅、水磨石桌凳均以一桌四凳为一套,长形石条凳一套包括凳面、凳脚。
12.杉树皮屋面、杉树皮贴墙面均按饰面积计算,爪角和室顶以个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