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
二、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石方(破碎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软石、次坚石20cm,普坚石(无筋砼)、坚石(有筋砼)15cm;沟、坑底部不计超挖量。
三、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机械运土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项目 | 机械重车 | 人力及人力车 | |||
坡度(%) | 5~10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15以上 |
系数 | 1.75 | 2 | 2.25 | 2.5 | 5 |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米计算。
四、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150㎡按基坑计算。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述范围的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五、沟槽、基坑深度大于4.5米时,应乘以系数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