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石构件拆除,石构件整修,石构件制作,石构件安装共4节295个子目。
二、石构件制作均以汉白玉、青白石为准,如使用花岗岩制作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3,石材消耗量不调整。
三、旧石构件改制如需截头或夹肋,执行旧条石截头、夹肋子目。
四、旧石构件挠洗见新不论用铁挠子挠洗或钢刷子刷洗均执行石构件挠洗见新子目。
五、旧石构件剁斧见新不分遍数,均执行剁斧见新子目。
六、旧石构件因风化、模糊,需重新落墨、剔凿出细、恢复原样时,应按相应制作子目人工乘以系数0.7。
七、石构件拆安归位适用于石构件本身基本完好,只因歪闪、移位需要重新归位的情况,如发生石构件破损严重难以修复或要求补配时,应执行拆除、制作、安装相应子目。
八、石构件制作是以传统工艺现场制作为主,子目中石材消耗量包括必要的加荒尺寸,如使用工厂加工的构件时,仅执行相应的石构件安装子目并补充相应成品构件用量。
九、不带雕刻的石构件制作已综合了剁斧、砸花锤、打道等做法,不论采用上述何种做法子目消耗量均不调整。如要求单独磨光时,应执行石构件磨光见新子目。
十、阶条石、平座压面石、踏跺石、陡板石、石须弥座、腰线石、栏板石、石望柱、地栿石、地面石、路面石、牙子石等,如为弧形、拱形等异形时,其相应制作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2。
十一、硬山建筑山墙及后檐墙下的均边石执行腰线石子目。
十二、象眼石制作以素面为准,如为海棠池做法制作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
十三、柱顶石制作、安装子目人工消耗量已综合了普通和异形等不同情况,带莲瓣柱顶石以鼓径雕覆莲为准。柱顶石如需剔凿穿透插扦榫眼或做套顶石,应分别执行相应子目。
十四、石须弥座制作均包括圭角雕刻,其中:有雕饰石须弥座制作子目以上下枋做浅浮雕、上下枭雕莲瓣、束腰雕绾花结带为准,若上下枋不作雕刻子目消耗量不调整;如只在束腰雕绾花结带时,执行无雕饰石须弥座子目及束腰雕绾花结带子目。独立须弥座系指用整块石料制作而成,子目消耗量已综合了方、 圆等各种形状。
十五、石须弥座龙头制作不包括凿吐水眼,如凿吐水眼另执行相应子目。
十六、石望柱制作已综合考虑了各种截面形状。其中狮子头望柱制作以柱头雕单只蹲狮为准,龙凤头望柱制作以柱头浮雕龙凤及祥云为准。
十七、位于垂带斜面上的栏板石、抱鼓石制作均按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十八、角柱石制作以素面为准,不分圭背角柱、墀头角柱、宇墙角柱、扶手墙角柱及须弥座角柱均执行同一子目,露明面如为海棠池做法其制作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
十九、出檐带扣脊瓦墙帽制作包括雕凿冰盘檐、滴水头、半 圆扣脊瓦,墙帽与角柱连作以两者连体为准,不分其墙帽出檐带扣脊瓦或不出檐带八字均执行同一子目。
二十、除素面券脸石外其他券脸石制作均包括雕花饰,门窗券石其拱券(或腰线石)以下部分执行角柱石子目。券脸石、券石安装不包括支搭券胎,发生时另行计算。
二十一、石菱花窗制作以正面雕刻菱花纹为准。
二十二、门鼓石雕饰,圆鼓以大鼓做浅浮雕、顶面雕兽面为准;幞头鼓以露明面做浅浮雕为准。
二十三、滚墩石雕饰以大鼓做浅浮雕、顶面雕兽面为准。
二十四、戗杆石制作以不带雕刻为准,并综合了各种形状及做法。
二十五、石沟盖板制作以带水槽为准,不带水槽时子目人工乘以系数0.6。
二十六、牙子石、石排水沟槽、石墙帽(压顶)如为弧形、拱形等异形时,制作子目石材消耗量乘以系数1.15。
二十七、旧条石夹肋以单面为准,如为双面做法时,子目乘以系数2.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章石构件工程量计算均以成品尺寸为准,按设计文件图示尺寸或数量计算,无设计文件时按现场实际尺寸或数量计算。其隐蔽部分无法测量时,可按下表计算。
石构件工程量计算参考表
名称 | 厚度 | 宽度 | 埋深 |
土衬石(砖砌陡板) | 本身宽的4/10 | 细砖宽的2倍 | |
土衬石(石陡板) | 同阶条石厚度 | 陡板厚加2倍金边宽 | |
埋头石(侧面不露明) | 同阶条石厚度 | 如带埋深,埋深按露明高 | |
陡板石 | 本身高的1/3 | ||
柱顶石 | 本身宽的1/2 | ||
象眼石 | 本身高的1/3 | ||
腰线石 | 本身厚的1.5倍 | ||
槛垫石 | 本身宽的1/3 | ||
石须弥座各层 | 同上枋宽 | ||
石须弥座土衬石 | 同圭角厚 | 同上枋宽 | |
套顶石 | 地面砖厚加鼓径高 | ||
夹杆石、镶杆石 | 按露明高 | ||
戗杆石 | 按水平宽 |
二、土衬石、埋头石、阶条石、柱顶石、套顶石、地栿石、石望柱、角柱石、石压砖板、腰线石、券脸石、券石、夹杆石、镶杆石、挑檐石、石须弥座等拆除、整修、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体积计算,其中:
1.阶条石转角处凡采用合角拼头缝的,长度按最长边计算,不扣除柱顶石掏卡口所占体积。
2.柱顶石、套顶石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厚度计算,五边形、扇形等异形柱顶石、套顶石按最小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计算,其厚度均 自底面量至鼓径上皮。
3.石望柱按最小外接矩形面积乘以高度计算,其高度自柱下皮量至柱头最高点。
4.圭背角柱不扣除抹角部分体积。
5.券脸石、券石长度以上弧长为准,宽度以上弧与下弧间距为准。
6.挑檐石长度自构件最外端量至与砖墙分界处。
7.夹杆石、镶杆石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高度计算,不扣除柱子所占体积。
8.戗杆石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构件全高计算。
9.非独立须弥座及矩形独立须弥座按上枋水平外皮线乘以上枋宽计算面积, 圆形或多边形独立须弥座
按上面水平最小外接矩形计算面积,其高度均自圭角下皮量至上枋上皮。
三、陡板石、象眼石、栏板石、石菱花窗、平座压面石、砚窝石、踏跺石、槛垫石、带下槛槛垫石、过门石、分心石、噙口石、路面石、地面石.石沟盖板、石台阶、垂带石、石礓磋、石台明等拆除、整修、挠洗见新、剁斧见新、磨光见新、制作、安装工程量及石须弥座雕刻均按面积计算。其中:
1.陡板石、象眼石、石菱花窗按露明外边线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栏板石按本身高乘以相邻望柱中至中的长度计算,不扣除孔洞所占面积。
3.石台阶、踏跺石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垂带石、石礓磋按上面斜长乘以宽计算。
5.砚窝石按满外长乘以宽计算。
6.柱顶石挠洗见新、剁斧见新、磨光见新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子所占面积。
7.石须弥座挠洗见新、剁斧见新、磨光见新按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4计算。
8.门鼓石、抱鼓石、石须弥座龙头、滚墩石挠洗见新、剁斧见新、磨光见新均按露明面最小外接矩形面积之和计算。
9.石台阶、石礓磋打点勾缝包括垂带面积。
10.石须弥座束腰绾花结带雕刻按花饰所占长度乘以束腰高计算。
四、牙子石、石排水沟槽、石墙帽(压顶)、旧条石夹肋均按长度计算。其中:
1.牙子石、石排水沟槽均按中心线长度计算。
2.石墙帽(压顶)按中心线长度计算,扣除带墙帽角柱石所占长度。
五、上述各类石构件工程量除已有规定外,如为弧形、拱形、圆形、多边形等异型构件时,均按相应异型构件最小外接矩形计算面积及相应体积。
六、石须弥座龙头、石角梁、墙帽与角柱石连作、元宝石、门枕石、门鼓石、滚墩石、牌楼云冠、石沟嘴子、石沟门、石沟漏、旧条石截头、凿锔眼安扒锔、凿银锭榫安铁银锭、柱顶剔凿套顶榫眼、插扦榫眼不分大小均按数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