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运输4节共61个子目。
二、土及岩石分类
1.土按一、二类土、三类土、四类土分类,详见附表一土壤分类表。
2.岩石按极软岩、软岩、较软岩、较硬岩、坚硬岩分类,详见附表二岩石分类表。
3.人工挖土方按不同土质分别编制。机械挖土方不区分土质。
4.挖土方子目综合了干土和湿土。
5.含水率>40%的土质执行挖淤泥(流砂)子目。
6.土方工程不区分是否带挡土板。
三、土方运输的汽车坡道包括在相应子目中。
四、土石方工程不包括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及建筑物拆除后的垃圾清运。
五、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六、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标准
1.底宽≤7m,底长>3倍底宽,执行挖沟槽相应子目。
2.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执行挖基坑相应子目。
3.超出上述范围执行挖一般土方相应子目。
七、土方工程
1.平整场地是指室外设计地坪与自然地坪平均厚度≤±300mm的就地挖、填、找平;平均厚度>±300mm的竖向土方,执行机挖独立土方相应子目。
2.人工挖土方子目包括打钎拍底,机械挖土方时的人工清槽执行人工挖土方相应子目。
3.挖内支撑土方包括垂直提土。
4.管沟土方执行沟槽土方相应子目。
八、石方工程
1.石方工程不区分岩石种类,相应子目包括超挖量。
2.竖向布置挖石或山坡凿石的厚度>±300mm时,执行挖一般石方子目。
九、回填
土方回填不包括外购土。
十、运输
1.土(石)方运输,运距超过1km时执行运距每增1km相应子目。
2.回填土回运分别执行土方装车、运距1km以内及土方场外运输运距每增1km子目。
3.土方即挖即运分别执行机挖土方、土方运输运距1km以内、运距每增1km子目;土方二次倒运时分别执行土方装车、土方运输运距1km以内、运距每增1km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方工程
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地下室单层建筑面积大于首层建筑面积时,按地下室最大单层建筑面积计算。
2.场地碾压、原土打夯按设计图示碾压或打夯面积计算。
3.基础挖土方按挖土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以体积计算。放坡土方增量及局部加深部分并入土方工程量中。
(1)挖土底面积
①一般土方、基坑按图示垫层外皮尺寸加工作面宽度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工作面宽度详见附表三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②沟槽按基础垫层宽度加工作面宽度乘以沟槽长度计算。
③设计有垫层时,管沟按图示垫层外皮尺寸加工作面宽度乘以中心线长度计算;设计无垫层时,按管道结构宽加工作面宽度乘以中心线长度计算,工作面宽度详见附表四管沟施工每侧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窨井增加的土方量并入管沟工程量中。
(2)挖土深度
①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与自然地坪标高≤±300mm时,挖土深度从基础垫层下表面标高算至室外设计地坪标高。
②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与自然地坪标高>±300mm时,挖土深度从基础垫层下表面标高算至自然地坪标高。
③交付场地施工标高与设计室外标高不同时,按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
(3)放坡增量
土方放坡的起点深度和放坡坡度,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时,详见附表五放坡系数表。
4.混合结构的住宅工程和柱距6m以内的框架结构工程,设计为带形基础或独立柱基,且基础槽深>3m时,按外墙基础垫层外边线内包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不再计算工作面及放坡土方增量。
5.桩间挖土按各类桩(抗浮锚杆)、桩承台外边线向外1.2m范围内,或相邻桩(抗浮锚杆)、桩承台外边线间距离≤4m范围内,桩顶设计标高另加加灌长度至设计基础垫层(含褥垫层)底标高之间的全部土方以体积计算。扣除桩体和空孔所占体积。
6.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的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二、石方工程
1.挖一般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挖基坑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基坑底面积乘以挖石深度以体积计算。
3.挖沟槽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沟槽底面积乘以挖石深度以体积计算。挖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沟槽
底面积乘以挖石深度以体积计算。
三、回填
1.基础回填土按挖土体积减去室外设计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建筑物、构筑物、垫层所占的体积计算。
2.房心回填土按主墙间的面积(扣除暖气沟及设备基础所占面积)乘以室外设计地坪至首层地面垫层下表面的高度以体积计算。
3.地下室内回填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场地回填按设计图示回填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四、运输
1.土(石)方运输按挖方总体积减去回填土体积计算。
2.淤泥、流砂运输按挖方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3.泥浆运输:搅拌桩、注浆桩、锚杆(锚索)和土钉的外运泥浆按成桩(孔)体积10%计算,地下连续墙、渠式切割水泥土连续墙和旋挖成孔灌注桩的外运泥浆按成桩体积50%计算。
附表一 土壤分类表
土分类 | 土名称 | 开挖方法 |
一、二类土 | 粉土、砂土(粉砂、细砂、中砂、粗砂、砾砂)、粉质黏土、弱中盐渍土、软土(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软塑红黏土、冲填土 | 用锹、少许用镐、条锄开挖。机械能全部直接铲挖满载者。 |
三类土 | 黏土、碎石土(圆砾、角砾)混合土、可塑红黏土、硬塑红黏土、强盐渍土、素填土、压实填土 | 主要用镐、条锄,少许用锹开挖。机械需部分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或可直接铲挖但不能满载者。 |
四类土 | 碎石土(卵石、碎石、漂石、块石)、坚硬红黏土、超盐渍土、杂填土 | 全部用镐、条锄挖掘,少许用撬棍挖掘。机械须普遍刨松方能铲挖满载者。 |
注:本表土的名称及其含义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局部修订版)定义。
附表二 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 代表性岩石 | 开挖方法 | 单轴饱和抗压强度(Mpa) | |
软岩石 | 极软岩 |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用爆破法开挖 | <5 |
2.各种半成岩 | ||||
软岩 |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 用风镐和爆破法开挖 | 5~15 | |
2.中等风化~强风化的较软岩 | ||||
3.未风化~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 ||||
较软岩 | 1.中等风化~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 用爆破法开挖 | 15~30 | |
2未风化~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 ||||
硬岩石 | 较硬岩 | 1.微风化的坚硬岩 | 用爆破法开挖 | 30~60 |
2.未风化~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 | ||||
坚硬岩 |
未风化~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 >60 |
注:本表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T50218-2014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局部修订版)整理。
附表三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
砖基础 | 200 |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 150 |
混凝土基础及垫层支模板 | 300 |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 1000(防水面层) |
坑底灌注桩 | 1500 |
附表四 管沟施工每侧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管沟材料 | 管道结构宽(mm) | |||
≤500 | ≤1000 | ≤2500 | >2500 | |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管道(mm) | 400 | 500 | 600 | 700 |
其他材质管道(mm) | 300 | 400 | 500 | 600 |
注:1.按《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JDGZ-101-95整理。
2.管道结构宽:有管座的按基础外缘,无管座的按管道外径。
附表五 放坡系数表
土壤类别 | 起点深度(m) | 人工挖土 | 机械挖土 | ||
基坑内作业 | 基坑上作业 | 沟槽上作业 | |||
一、二类土 | 1.20 | 1:0.50 | 1:0.33 | 1:0.75 | 1:0.50 |
三类土 | 1.50 | 1:0.33 | 1:0.25 | 1:0.67 | 1:0.33 |
四类土 | 2.00 | 1:0.25 | 1:0.10 | 1:0.33 | 1:0.25 |
注:1.沟槽、基坑中土类别不同时,分别按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类别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