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墙面抹灰,柱(梁)面抹灰,零星抹灰,墙面块料面层,柱(梁)面镶贴块料,镶贴零星块料,墙饰面,柱(梁)饰面,幕墙工程,隔断,装配式墙面11节共356个子目。
二、墙面抹灰、柱(梁)面抹灰、零星抹灰
1.一般抹灰按基层处理、底层抹灰、面层抹灰分别编制。
2.装饰抹灰不包括基层处理及底层抹灰,发生时执行一般抹灰相应子目。
3.圆形柱、异形柱抹灰执行柱(梁)面抹灰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3。
4.单个抹灰面积≤0.5m2的项目执行零星抹灰相应子目。
5.抹灰子目包括规范要求的不同墙体材料交接处的加强网。
三、墙面块料面层、柱(梁)面镶贴块料、镶贴零星块料
1.粘贴块料底层做法执行墙面一般抹灰的基层和底层抹灰相应子目。
2.单个镶贴面积≤0.5m2的项目执行镶贴零星块料相应子目。
四、墙饰面、柱(梁)饰面
1.墙饰面、柱(梁)饰面不包括保温层,设计要求时,执行”第十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相应子目。
2.墙面、柱(梁)面装饰板子目按龙骨、衬板、面层分别编制。
3.装饰柱按柱基座、柱帽、成品装饰柱分别编制。
4.墙面及柱(梁)面层涂料执行“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子目。
5.附墙的柱、梁、垛、烟囱侧壁与墙面做法不同时,分别执行相应子目。
6.雨篷、挑檐、飘窗顶面执行“第九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相应子目;雨篷、挑檐、飘窗底面及阳台顶面装饰执行“第十三章天棚工程”相应子目;阳台地面执行“第十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相应子目。
7.雨篷、挑檐立板高度≤500mm时,执行零星装饰相应子目;高度>500mm时,执行外墙装饰相应子目。
五、幕墙工程
1.幕墙工程按成品龙骨、五金件、面层分别编制。
2.曲面、呼吸式幕墙的面层执行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05。
3.幕墙中基层保温、防火执行“第十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相应子目。
4.幕墙中预埋铁件执行“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
5.带肋玻璃幕墙按全玻璃幕墙及玻璃龙骨(肋)分别编制。
六、隔断
1.隔墙子目中不包括墙基,墙基按设计要求执行相应子目。
2.龙骨式隔墙的衬板、面板子目是按单面编制的,设计为双面时工程量乘以2。
3.龙骨式隔墙按龙骨、隔墙板分别编制。
4.厕浴隔断、淋浴隔断门特殊五金安装执行“第八章门窗工程”相应子目。
5.隔断设计为两种材质时分别执行相应子目。厕浴门的材质与隔断不同时,分别执行相应子目。
七、装配式墙面
1.墙面、柱(梁)面装饰板及隔墙按龙骨、面层分别编制。
2.隔墙子目不包括填充层,设计要求时,执行“第十章保温、隔热、防腐工程”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墙面抹灰及找平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及单个≤0.3m2孔洞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附墙的柱、梁、垛、烟囱侧壁及飘窗凸出墙面的竖向部分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有吊顶的内墙抹灰,设计无要求时,其高度算至吊顶底面另加100mm。
二、柱(梁)面抹灰及找平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牛腿及柱基座并入相应柱(梁)抹灰工程量中。
三、零星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四、墙面块料面层、柱(梁)面镶贴块料及镶贴零星块料
1.墙、柱、梁及零星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镶贴的外表面积计算。
2.门墩石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五、墙饰面、柱(梁)饰面
1.墙面装饰板及衬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
2.柱(梁)面装饰板及衬板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柱墩并入相应柱工程量内。柱帽与柱做法相同时并入相应柱工程量内。
3.装饰板墙面、柱(梁)面中的龙骨按设计图示结构尺寸以面积计算。
4.成品装饰柱、柱基座、柱帽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六、幕墙工程
1.幕墙型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幕墙玻璃龙骨按米计量
2.不锈钢拉锁按米计量,其余幕墙五金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幕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与幕墙同种材质的窗所占面积。
5.全玻(无框玻璃)幕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七、隔断
1.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
2.半玻璃隔断按玻璃边框的外边线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厕浴隔断按隔断板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4.隔墙龙骨及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八、装配式墙面
1.墙面装饰板及龙骨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墙面装饰板不扣除单个≤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
2.装饰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隔墙龙骨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4.挡水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5.PE膜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