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标准)适用于通用机械设备的安装工程。包括:起重设备、起重机轨道、输送设备、电梯、风机、泵、压缩机、其他机械及附属设备安装等共八章。 二、本标准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主要安装内容: 整体安装: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场内运输,设备开箱检验、配合基础验收、设置垫铁,安放地脚螺栓,吊装设备就位、安装、连接,设备调平找正,焊接垫铁,配合基础灌浆,设备精平、对中、找正,与机械本体联接的附属设备、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及支架防护罩等附件部件安装,机组油、水系统管线清洗,配套电机安装、临时移动水源与电源,配合检查验收等。 分体安装: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检验、配合基础验收、设置垫铁,安放地脚螺栓,吊装设备就位、组对安装,部件间隙测量、检查、调整,设备调平、找正,焊接垫铁,配合基础灌浆,设备精平、对中、找正,与机械本体联接的附属设备、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及支架、防护罩等附件安装,机组油、水系统管线清洗,配套电机安装,临时移动水源与电源,配合检查验收等。 2.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空负荷试运转(单体调试)。 3.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成品管道等安装。 三、本标准中设备安装不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基础铲磨,地脚螺栓孔修整、预压,在需要保护的楼地面上安装设备所需设施。 2.地脚螺栓孔、设备基础台面灌浆。 四、本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及其配套附件、基础、基础盖板制作、修理、绝热、防腐蚀以及测量、检测、试验等。 2.独立的制冷站(库)、空气压缩站、乙炔发生站、制氧站等工程的系统调试。 3.施工、试验、空负荷试运转(单体调试)、带负荷试运转、系统联合试运转所用的水、电、气、油、燃料等。 4.系统或整套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5.由设备配套供货的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如螺栓调整垫铁、球型垫铁、钩头垫铁等)。 6.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安装、调试;不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安装。 五、设备地脚螺栓和连接设备各部件的螺栓、销钉、垫片及传动装置润滑油料,随设备配套供货考虑。 如果工程实际由施工单位采购配置安装所用螺栓、销钉、垫片及传动装置润滑油料时,根据实际安装用量加3%损耗率计算(减震装置除外)。 六、超高降效增加费: 1.超高降效增加费是指操作高度(指操作物高度距楼地面距离)超过定额规定的高度时所发生的人工降效费用。 2.本标准的操作高度除各章节另有规定者外,均按6m以下编制:当安装高度超过6m时,其超过部分的工程量按照相应子目的人工工日乘下列系数计算超高降效增加费
3.电梯工程不计算超高降效增加费。 七、对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列为其他材料。本标准中其他材料费以材料消耗量中不带括号的材料费(不含其他材料费)为基数按“%”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