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市政工程》第一册“通用工程”(以下简称本册标准),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基底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工程,钢筋工程,护坡、挡墙工程,拆除工程,降水、模板工程七章共223个子目。
二、本册标准适用于市政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管网工程、水处理工程。
三、本册标准中混凝土按预拌混凝土编制,砂浆按预拌砂浆编制,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按常用标准考虑,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
四、本册标准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不同时,执行每增减厚度的相应子目。
五、本册标准中的材料材质、型号、规格、强度等级按常用标准编制,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
六、本册标准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七、浅埋暗挖工程执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
八、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