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消耗量标准)市政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标准),内容包括: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及其他,停车场、运动场面层,模板工程五章共104个子目。
二、本标准中的材料材质、型号、规格、强度等级按常用标准编制,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
三、本标准中混凝土按预拌混凝土编制,砂浆按预拌砂浆编制,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按常用标准编制,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
四、本标准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不同时,执行每增减厚度的相应子目。
五、本标准中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六、室外道路工程执行《园林绿化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园路、园桥工程”相应子目。
七、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