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水处理工程相关的格栅,格栅除污机,滤网清污机,压榨机,吸砂机,刮(吸)泥机,砂水分离器,曝气机,布气管,生物转盘,搅拌机等水处理工程专用设备安装子目45节共440个子目。
二、各类仪表、泵、阀门等标准、定型设备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相应子目。
三、本章各机械设备子目中已含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工作,未包括成套设备和分系统调试。
四、本章涉及轨道安装的设备,如移动式格栅除污机、桁车式刮泥机等,其轨道及相应附件安装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相应子目。
五、本章中各类设备的预埋件及设备基础二次灌浆,均另外计算。
六、冲洗装置根据设计内容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相应子目。
七、本章中曝气机、臭氧消毒、除臭、膜处理、氯吸收装置、转盘过滤器等设备安装子目仅设置了其主体设备的安装内容,与主体设备配套的管路系统(管道、阀门、法兰、泵)、风路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等,应根据其设计或二次设计内容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相应子目。
八、本章中布气钢管以及其他金属管道防腐,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的相应子目。
九、本章设备按照成品编制,未包括设备本身价值。
十、有关说明:
1.格栅组对的胎具制作,另行计算。
2.格栅、平板格网成品按格栅和成品平板格网。
3.格栅、平板格网现场拼装指在设计位置处搭设拼装支架、拼装平台、或采用其他悬挂操作设施,将单元构件分件(或分块)吊至设计位置,在操作平台上进行组件拼装,经过焊接、螺栓连接工序成为整体。
格栅、平板格网成品到货整体安装指将整体构件(无需现场拼装工序)进行构件加固、绑扎、翻身起吊、吊装校正就位、焊接或螺栓固定等一系列工序直至稳定。
4.旋流沉砂器的工作内容不含工作桥安装,发生时工作桥安装《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相应子目。
5.桁车式刮泥机在斜管沉淀池中安装,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6.吸泥机以虹吸式为准,如采用泵吸式时,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
7.中心传动吸泥机采用单管式编制,如采用双管式时,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8.布气管应执行本章子目,与布气管相连的通气管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相应子目。布气管与通气管的划分以通气立管的底端与布气管相连的弯头为界。布气管包括配套管件的安装。
9.立式混合搅拌机平叶浆、折板浆、螺旋桨按浆叶外径3m以内编制,在深度超3.5m的池内安装时,人工、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10.管式混合器按“两节”编制,如为“三节”时,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3。
11.污泥脱水机械已包含设备安装就位的上排、拐弯、下排,施工方法与本标准不同时,不予调整。板框压滤机是按照采用大型起吊设备安装,在支承结构完成后安装板框压滤机,板框压滤机安装就位后再进行厂房土建封闭的安装施工工序编制。叠螺式污泥脱水机可以参考螺压式脱水机相应子目。
12.铸铁圆闸门子目按升杆式和暗杆式等闸门机构形式综合编制,安装深度按6m以内编制,使用时除深度大于6m外,其他均不予调整。铸铁方闸门以带门框座为准,其安装深度按6m以内编制。
闸门子目含闸槽安装,已综合单吊点、双吊点的因素;因闸门开启方向和进出水的方式不同时,不予调整,均执行本章子目。
13.铸铁堰门安装深度按3m以内编制。
14.启闭机安装深度按手轮式为3m、手摇式为4.5m、电动为6m以内编制。
15.碳钢集水槽制作和安装中已包括了除锈和刷一遍防锈漆、二遍调和漆的人工和材料消耗量,不得另计除锈、刷油费用。底漆和面漆因品种和防腐要求不同时,可作换算,其他不变。
16.碳钢、不锈钢矩形堰板执行齿形堰板相应子目,其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0.6。
17.金属齿形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有连接板编制,非金属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无连接板编制,如实际安装方法不同,本标准不作调整。
18.金属堰板安装是按碳钢编制,不锈钢堰板按金属堰板相应子目消耗量乘以系数1.2,主材另计,其他不变。
19.非金属堰板安装适用于玻璃钢和塑料堰板。
20.斜板、斜管安装按成品编制,不同材质的斜板不作换算。
21.膜处理设备未包括膜处理系统单元以外的水泵、风机、曝气器、布气管、空压机、仪表、电气控制系统等附属配套设施的安装内容,执行本章相应子目或《通用安装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格栅除污机、滤网清污机、压榨机、吸砂机、吸泥机、刮吸泥机、撇渣机、砂(泥)水分离器、曝气机、搅拌机、推进器、氯吸收装置、带式压滤机、污泥脱水机、污泥浓缩机、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污泥输送机、污泥切割机、启闭机、臭氧消毒设备、离子除臭设备、转盘过滤器等区分设备类型、材质、规格、型号和参数,以“台”计算。滗水器区分不同型号及堰长,以“台”计算;巴氏计量槽槽体安装区分不同的渠道和喉宽,以“台”计算;生物转盘区分设备重量以“台”计算,包括电动机的重量在内。
二、一体化溶药及投加设备、粉料储存投加设备投加机及计量输送机、二氧化氯发生器等设备不分设备类型、规格、型号和参数,以数量计算。粉料储存投加设备料仓区分料仓不同直径、高度、重量,以“台”计算。
三、膜处理设备区分设备类型、工艺形式、材质结构以及膜处理系统单元产水能力,以数量计算。
四、紫外线消毒设备以模块组计算。
五、格栅、平板格网、格栅罩区分不同材质以质量计算,集水槽区分不同材质和厚度以质量计算。
六、曝气器区分不同类型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水射器、管式混合器区分不同公称直径以“个”计算,拍门区分不同材质和公称直径以“个”计算,穿孔管钻孔区分不同材质和公称直径以“个”计算。
七、闸门、旋转门、堰门区分不同尺寸以“座”计算,升杆式铸铁泥阀、平底盖阀区分不同公称直径以“座”计算。
八、布气管区分不同材质和直径以长度计算。
九、堰板制作分别按碳钢、不锈钢区分厚度以面积计算;堰板安装分别按金属和非金属区分厚度以面积计算;斜板、斜管以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