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园林绿化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包括:土方工程,绿化_工程,园路、园桥工程,园林景观工程,模板工程共五章1026个子目。
二、本标准根据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质量技术要求、合理的施工方案编制,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标准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均不得调整。
三、本标准根据园林景观工程相对分散、量小、含有一些艺术性等特点编制,不包括雕塑艺术类型的制品。
四、本标准中的材料材质、型号、规格、强度等级按常用标准编制,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
五、本标准中现浇混凝土按预拌混凝土编制,砂浆按预拌砂浆编制。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按常用标准编制,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
六、本标准中现浇混凝土子目中不包括外加剂消耗量,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本标准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标准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相应子目。
八、本标准中预制构件场外运输包含在材料价格中。
九、本标准中现浇混凝土项目不包括模板,另执行相应模板子目。
十、本标准屋顶花园项目不包含垂直运输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一、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