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构筑物工程包括:混凝土构筑物,砌体构筑物,预制品构筑物,措施项目共四章。
二、建筑物内的构筑物按建筑物执行。
三、矩形钢筋混凝土蓄水池是根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5S804矩形钢筋混凝土蓄水池》编制的;按座计算的标准井、隔油池、化粪池是依据华北地区建筑设备施工安装通用图集《11BS3给水工程》、《11BS4排水工程》以及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7SD101一8电力电缆井设计与安装一人孔、电缆井、电缆沟积水井》、《05X101-2地下通信线缆敷设一人孔》编制的;模块化粪池是依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8SS704混凝土模块式化粪池》编制的;玻璃钢化粪池是依据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4SS706玻璃钢化粪池选用与埋设》编制的。
四、本标准中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除各章另有规定外,材料可以换算。
五、非标准构筑物及标准构筑物中未包含的土方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子目;垫层、基础、钢筋、混凝土、砌筑分别执行“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防水保护层、抹灰分别执行“第九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第十章楼地面装饰工程”和“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相应子目;降水执行“第十六章措施项目”的相应子目。
六、标准井类、池类中不包括平整场地,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子目。
七、标准井类、池类子目中土方按现场存土运距1公里以内编制,土方外运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相应子目。
八、构筑物防水面积<20m2时,执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第九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相应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15。
九、构筑物工程与《市政工程预算消耗量标准》使用界限划分:
1.室外采暖、给排水管道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计量表井、阀门井、碰头井)为界,以内时井类执行构筑物工程相应子目,以外时执行市政工程相应子目。
2.室外燃气管道:以与调压装置前的阀门井为界,以内时井类执行构筑物工程相应子目:以外时执行市政工程相应子目。
3.沟道净宽≤1.4m时,执行构筑物工程相应子目;沟道净宽>1.4m时,执行市政工程相应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