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高架砌筑工程,地面车站砌筑工程,地下车站砌筑工程3节共22个子目。
二、墙体砌筑高度按6m以内编制,超过6m时,其超过部分的综合工日乘以系数1.1。
三、砌筑工程中墙体拉结筋、钢筋网片、预埋铁件等执行“第四章主体结构混凝土及钢筋工程”相应子目。
四、车站砌筑均按直形砌筑编制,设计为弧形的,按相应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1,砖、砌块、石材及砂浆(粘结剂)用量乘以系数1.03。
五、砌块墙中的钢筋混凝土抱框柱、钢筋混凝土构造柱、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钢筋混凝土过梁、钢筋混凝土圈梁等梁柱执行“第四章主体结构混凝土及钢筋工程”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高架砌筑工程:浆砌片石及料石、浆砌混凝土预制块、砖砌体、零星砌砖、砌块砌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嵌入砌体中钢筋、铁件、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
二、地面和地下车站砌筑工程
1.墙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
2.零星砌砖、零星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圆弧形墙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高度再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