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2年版)共分十四册,包括:第一册《土建工程》(上、下册)
第二册《地基处理工程》
第三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上、下册)
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册《金属结构件制作与安装工程》
第七册《总图运输工程》
第八册《刷油、防腐、保温工程》
第九册《冶金炉窑砌筑工程》
第十册《工艺管道安装工程》
第十一册《给排水、采暖、通风、除尘管道安装工程》
第十二册《冶金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第十三册《材料预算价格》
第十四册《冶金工厂建设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二、《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2年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指导性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冶金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冶金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也可作为制定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其中建筑安装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作内容等也可作为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冶金建筑安装工程量清单的基础依据。
三、本定额适用于冶金工厂的生产车间和与之配套的辅助车间、附属生产车间的新建、扩建工程(包括技术改造工程)。
四、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及冶金行业现行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同时也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目前冶金施工企业普遍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同时也参考了目前冶金建筑市场招投标工程的中标价格行情进行编制的,基本上反映了冶金建筑市场目前的投标价格水平。
六、本定额基价为2012年基期市场价格的水平,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进行取费的基础。为维护冶金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和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本基价应根据冶金建筑安装工程市场要素(人工、材料、机械)
价格的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冶金行业各单位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可根据社会发展和施工技术水平的进步,依据典型工程的测算,适时发布不同类型(别)工程的调整系数,对其进行调整,使之与冶金建筑市场的招投标价格行情基本上相适应。
七、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实验记录和技术说明书。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如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时,其降效增加费按人工费的10%计取。
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如在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下进行施工的工程,如高原、高寒、沙漠、沼泽地区以及洞库、水下工程,其增加费用应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如省、自治区、直辖市无规定时,可按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4.如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时,其降效增加费按人工费的l0%计取。
5.水、电供应均满足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正常使用。
6.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八、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示,包括基本用工和其他用工。
2.基价中的定额综合工日单价采用2011年市场调查综合取定。其中:建筑工程75元/工日,安装工程80元/工日,包括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和工资性津贴等。
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建筑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定额中未注明单价的材料均为主材,本定额基价中不包括其价格,应按"()"内所列的用量,向材料供应商询价、招标采购或按经建设单位批准认可的工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进行采购,计算工程招投标书中的材料价格。
3.本定额基价的材料单价是采用《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2年版)第十三册《材料预算价格》取定的,不足部分予以补充。
4.用量少、对定额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按占定额基价中材料费的百分比计算,以"元"表示,其费用已计人材料费内。具体占材料费的百分数,详见各册说明。
5.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使用量和一次摊销量。
6.主要材料损耗率见各册附录。
十、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冶金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定额,已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本定额基价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是采用《冶金工业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2年版)第十二册《冶金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台班单价计算的。其中允许在公路上行走的机械,需要交纳车船使用税的机型,机械台班使用费单价中已包括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检费等其他费用。
4.零星小型机械对定额影响不大的,合并为其他机械费,按占机械使用费的百分比计算,以"元"表示,其费用已计人机械使用费内。具体占机械费的百分数,详见各册说明。
十一、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冶金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作调整。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仪器仪表等未进入定额,已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是按2000年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
十二、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建筑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十三、本定额适用于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的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可结合具体情况,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十四、本定额中注有"XXX以内"或"XXX以下"者均包括XXX本身,"XXX以外"或"XXX以上"者均不包括XXX本身。
十五、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和各章、节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