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下列定额包括的内容如下:
1.屋架:包括屋架梁、托架、屋架。
2.天窗架:包括天窗、挡风架。
3.支撑:包括水平支撑、垂直支撑、柱间支撑、箱形支撑及拉杆螺栓。
4.檩条:包括型钢式、组合式檩条。
5.墙架:包括墙皮柱、墙皮梁。
6.钢屋面板:包括壁板、挡风板、遮雨板、钢屋面板、压型墙板。
7.瓦楞屋面板:指波形瓦楞屋面。
8.制动梁:包括制动板、制动桁架、车挡。
9.走台、梯子:包括板式走台、箅式走台、走台板、走台梁、钢盖板、踏步梯、爬梯、栏杆;重型工作台套联合平台子目。
10.单轨吊车梁:包括单轨吊车梁的横梁及其固定件。
11.钢门窗:包括钢大门、钢门框、钢窗、百叶窗(指金属结构制作的钢门窗)。
12.吊车轨道:包括重轨、轻轨、方钢轨道。
13.金属网架。
二、本章定额的安装人工以焊接或普通螺栓连接为准。
三、井式、下沉式、横式天窗架安装,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四、吊车梁需拼装时,其人工、机械消耗乘以系数1.6。
五、在混凝土吊车梁上安装轨道和方钢轨道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2。
六、轨道、方钢轨道安装定额内未包括二次灌浆及附件制作。
七、柱、支架如为双肢或空腹时,乘以系数1.2。
八、安装用的螺栓等材料按设计用量及本册附录规定的损耗率计算,进入直接费。
九、厂房框架中的柱、梁需在现场拼接时,可套用钢柱拼接子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