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1.本节定额包括钢结构加工、剪力钉安装项目。
2.本节定额工程内容中,均包括钢板(钢材)预处理(除锈、辊平矫正、临时防腐涂装等)、单元板件制作(下料、加工、组拼、焊接、修磨及U肋内焊等)及场内运输、节段块体拼焊(半成品单元板件吊运就位、定位、组拼及焊接各单元、修整、打磨、探伤检测等)、试拼装、预拼装及节段场内运输等内容,不含二次除锈、涂装及节段从存梁场至施工现场的场外运输费用。
3.本节定额中,已包括工装胎架摊销费及钢结构焊缝检测费用,其中工装胎架按照35元/t计入定额其他材料费中,钢结构焊缝检测费用,按照钢工字组合梁55元/t、其他结构75元/t,计入定额小型机具使用费中。
4.本定额中Q355钢板或Q370钢板的消耗量,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考虑,如桥梁钢结构钢板实际消耗量与定额消耗量相差较大,经充分论证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定额钢板消耗量进行调整,钢板材质可根据设计内容进行调整。
5.工程量计算规则:
(l)钢结构加工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不含焊缝及螺栓质量。
(2)剪力钉安装的工程量,按剪力钉的设计数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