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章定额包括钢结构工地连接、钢工字组合梁安装、钢箱形组合梁安装、钢桁梁安装、钢塔安装、钢箱梁安装及缆索吊装设备等项目。
2.本章定额中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除钢塔安装定额已计塔式起重机使用费外,其余均未计,需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其安、拆及使用费。
3.本章定额中凡采用金属吊装设备安装的项目,均未包括金属吊装设备的安装、拆除和设备摊销费用,应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021-5103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