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章定额适用于高速公路养护工程隧道工程,包括:隧道维修,隧道加固处理,隧道附属工程等项目,共三节。
2、本章定额未考虑地震、坍塌、溶洞及大量地下水处理,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所需的费用,需要时可根据设计另行计算。
3、洞内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均包括施工照明、通风设施及管线出渣所需线路的安装、拆除及维修等。
4、本章定额内 已考虑操作脚手架,使用时不再另计。
5、本章定额中水泥混凝土均
已包括其现场拌和费用,使用定额时不得再另行计算;如需采用集中拌和时,套用桥梁工程混凝土集中拌和定额,所采用定额每10m3的人工工日减少2个工日,搅拌机台班全部扣减。
6、洞内工程项目如需采用其他章节的有关项目时,所采用定额的人工工日、机械台班数量及小型机具使用费,应乘以1.26系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