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专项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中除了专项费用外,其他均按“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即各项费用均以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费率)进行计算,具体要素价格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定额直接费、定额设备购置费的40%、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专项费用。定额直接费包括定额人工费、定额材料费、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定额人工费、定额材料费、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指按《湖北省高速公路养护预算定额》附录一“定额基价人工、材料单位质量、单价表”及《湖北省高速公路养护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相应基价计算的费用。
5.1.1直接费
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5.1.1.1人工费
人工费指列入养护预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其内容包括:
1)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 、失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2)津贴、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临时作业津贴、高空作业津贴等。
3)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人工费以养护预算定额人工工日数乘以综合工日单价计算。
人工综合工日单价标准按照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执行交通运输部第86号公告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鄂交建[2019]187号)执行。人工工日单价由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适时制定发布及动态调整,该综合工日单价仅作为编制养护预算的依据,不作为养护单位实发工资的依据。
5.1.1.2材料费
材料费指养护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或修复完善既有工程所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等,按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价格计算的费用。
材料预算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场外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包装品回收价值
1)材料原价
材料原价指购进材料时的价格,各种材料原价按以下规定计算:
外购材料:外购材料价格参照本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和按调查的市场价格进行综合取定。
自采材料:自采的砂、石、粘土等材料,按定额中开采单价加辅助生产间接费和矿产资源税(如有)计算。
辅助生产间接费系指由施工单位自行开采加工的砂、石等自采材料及施工单位自办的人工、机械装卸和运输的间接费。辅助生产间接费按定额人工费的3%计取。该项费用并入材料预算单价内构成材料费,不直接出现在预算中。
2)运杂费
运杂费指材料自供应地点至工地仓库(施工地点存放材料的地方)的费用,包括装卸费、运费,如果发生,还应计囤存费及其他杂费(如过磅、标签、支撑加固、路桥通行等费用)。
通过铁路、水路和公路运输的材料,按调查的市场运价计算运费。
一种材料如有两个以上的供应地点时,应根据不同的运距、运量、运价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运费。由于养护预算定额中已考虑了工地运输的特点,以及定额中已计入了“工地小搬运”的费用,因此汽车运输平均运距中不得乘调整系数,也不得在工地仓库或堆料场之外再加场内运距或二次倒运的运距。
有容器或包装的材料及长大轻浮材料,应按表5.1.1-1规定的毛重计算。桶装沥青、汽油、柴油按每吨摊销一个旧汽油桶计算包装费(不计回收)。
表5.1.1-1材料毛重系数及单位毛重表
材料名称 | 单位 | 毛重系数 | 单位毛重 |
爆破材料 | t | 1.35 | — |
水泥、块状沥青 | t | 1.01 | — |
铁钉、铁件、焊条 | t | 1.1 | — |
液体沥青、液体燃料、水 | t | 桶装1.17,油罐车装1.00 | — |
木料 | m3 | — | 原木0.750t、锯材0.650t |
草袋 | 个 | — | 0.004t |
3)场外运输损耗
场外运输损耗指有些材料在正常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材料场外运输损耗率见表5.1.l-2。
表5.1.1-2材料场外运输损耗率表(%)
材料名称 | 场外运输(包括一次装卸) | 每增加一次装卸 | |
块状沥青 | 0.5 | 0.2 | |
石屑、碎砾石、砂砾、煤渣、工业废渣、煤 | 1.0 | 0.4 | |
砖、瓦、桶装沥青、石灰、粘土 | 3.0 | 1.0 | |
草皮 | 7.0 | 3.0 | |
水泥(袋装、散装) | 1.0 | 0.4 | |
砂 | 一般地区 | 2.5 | 1.0 |
4)采购及保管费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指在组织采购、保管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及工地仓库的材料储存损耗。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以材料的原价加运杂费及场外运输损耗的合计数为基数,乘以采购保管费率计算。
钢材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0.75%,燃料、爆破材料为3.26%,其余材料为2.06%。商品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合料和各类稳定土混合料、外购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的预算价格计算方法与材料相同。商品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合料和各类稳定土混合料不计采购保管费,外购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的采购保管费费率为0.42%。
5.1.1.3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指列入养护预算定额的工程机械和工程仪器仪表台班数量,按相应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费用等。
1)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应按《湖北省高速公路养护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机械台班单价由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组成。不变费用包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辅助费等;可变费用包括机上人员人工费、动力燃料费、车船税。可变费用中的人工工日数及动力燃料消耗量,应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数值为准。
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同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动力燃料费用则按材料费的计算规定计算。
2)工程仪器仪表使用费指机电工程施工作业所发生的仪器仪表使用费,以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计算。其预算价格的计算与施工机械相同。
当工程用电为自行发电时,电动机械每kW.h(度)电的单价可由下述公式计算:
A=0.15K/N
式中:A-每kW.h电单价(元);
K-发电机组的台班单价(元);
N-发电机组的总功率(kW)。
5.1.2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指为满足公路养护项目的营运和管理需要购置的构成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和虽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属于设计明确列入设备清单的设备的费用。
包括隧道照明、消防、通风的动力设备,公路收费、监控、通信、供配电及照明设备等。
设备购置费应由设计单位列出计划购置的清单(包括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以设备预算价计入。
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计算预算价格时应不含相应进项税额。各种税费按编制期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需安装的设备,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有关规定计算设备的安装工程费。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标准应符合《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中的有关规定。
5.1.3工程类别划分
5.1.3.1养护检查分为山区和平原区两个取费类别,具体区划如下:
1)山区:湖北境内除平原区不含的区域。
2)平原区:荆州区、沙市区、江陵县、公安县、监利县、石首市、洪湖市、松滋市、仙桃、潜江、天门、蔡甸区、汉川市、应城市、沙洋县、京山市、钟祥市、枝江市、 宜城市。
5.1.3.2日常养护费相关取费标准的类别划分如下:
1)保洁:指人工或机械为保证路面和广场清洁而进行清扫、捡拾垃圾等工作。
2)土方:指人工或机械施工的土方工程、路基掺灰、路基换填及台背回填。
3)石方:指人工或机械施工的石方工程。
4)运输:指养护项目中汽车、拖拉机、机动翻斗车、船舶等运送的土石方、路面基层和面层混和料、水泥混凝土及预制构件、绿化苗木等。
5)路面:指路面所有结构层(包括隧道路面、桥面铺装工程)、路面附属工程、便道。
6)隧道:指隧道土建工程(不含隧道的钢材及钢结构)。
7)构造物Ⅰ:指砍树挖根、拆除工程、排水、防护、特殊路基处理中的圬工构造物、涵洞、交通安全设施、拌和站(楼)按拆工程、便桥、便涵、临时电力和电信设施、临时轨道、临时码头、绿化工程等工程。
8)构造物Ⅱ:指小、中、大、特大桥梁工程。
9)构造物Ⅲ:指商品水泥混凝土的浇筑、商品沥青混合料和各类商品稳定土混合料的铺筑、外购混凝土构件、设备安装等工程。
10)钢材及钢结构:指养护项目所有的钢材及钢结构等工程。
5.1.3.3养护工程工程类别划分如下:
1)土方:指人工或机械施工的土方工程、路基掺灰、路基换填及台背回填。
2)石方:指人工或机械施工的石方工程。
3)运输:指养护项目中汽车、拖拉机、机动翻斗车、船舶等运送的土石方、路面基层和面层混和料、水泥混凝土及预制构件、绿化苗木等。
4)路面:指路面所有结构层(包括隧道路面、桥面铺装工程)、路面附属工程、便道。
5)隧道:指隧道土建工程(不含隧道的钢材及钢结构)。
6)构造物Ⅰ:指砍树挖根、拆除工程、排水、防护、特殊路基处理中的圬工构造物、涵洞、交通安全设施、拌和站(楼)按拆工程、便桥、便涵、临时电力和电信设施、临时轨道、临时码头、绿化工程等工程。
7)构造物Ⅱ:指小、中、大、特大桥梁工程。
8)构造物Ⅲ:指商品水泥混凝土的浇筑、商品沥青混合料和各类商品稳定土混合料的铺筑、外购混凝土构件、设备安装等工程。
9)钢材及钢结构:指养护项目所有的钢材及钢结构等工程。
购买的路基填料、绿化苗木、商品水泥混凝土、商品沥青混合料和各类商品稳定土混合料、外购混凝土构件、设备、不作为措施费和企业管理费的计算基数。
5.1.4措施费
措施费指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用于工程的费用,措施包括: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工地转移费、施工进出场费。
5.1.4.1冬季施工增加费
冬季施工增加费指按照养护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冬季养护施工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采取的防寒保暖设施、工效降低和机械作业率降低以及技术操作过程的改变等所增加的有关费用。
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包括:
1)因冬季施工所需增加的一切人工、机械与材料的支出。
2)施工机械所需修建的暖棚(包括拆、移),增加其他保温设备购置费用。
3)因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需增加的一切保温、加温及照明等有关支出。
4)清除工作地点的冰雪等与冬季施工有关的其它各项费用。
冬季气温区的划分:依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的规定,将全省划分为准一区、准二区两个大区,详见本办法附录C。
冬季施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各类工程的特点,规定各气温区的取费标准。为了简化计算手续,采取全年平均摊销的方法,即无论是否在冬季施工,均按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冬季施工增加费。当一条路线穿过两个以上的气温区时可分段计算或按各区的工程量比例求得平均增加率,计算冬季施工增加费。
冬季施工增加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工程所在地的气温区选用表5.1.4-1的费率计算。
表5.1.4-1冬季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工程类别 | 养护检查 | 日常养护 | 养护工程 | ||
区域类别 | |||||
准一区 | 准二区 | 准一区 | 准二区 | ||
山区 | 0.378 | — | — | — | — |
平原区 | 0.12 | — | — | — | — |
保洁 | — | — | — | — | — |
土方 | — | — | — | — | — |
石方 | — | — | — | — | — |
运输 | — | — | — | — | — |
路面 | — | 0.08 | 0.218 | 0.077 | 0.208 |
构造物Ⅰ | — | 0.127 | 0.318 | 0.121 | 0.302 |
构造物Ⅱ | — | 0.182 | 0.433 | 0.173 | 0.413 |
构造物Ⅲ | — | 0.322 | 0.795 | 0.307 | 0.757 |
隧道 | — | — | — | — | — |
钢材及钢结构 | — | — | — | — | — |
注:绿化工程不计冬季施工增加费。
5.1.4.2雨季施工增加费
雨季施工增加费指雨季期间施工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采取的防雨、排水、防潮和防护措施、工效降低和机械作业率降低以及技术作业过程的改变等,所需增加的有关费用。
雨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包括:
1)因雨季施工所需增加的工、料、机费用的支出,包括工作效率的降低及对易被雨水冲毁的工程所增加的清理坍塌基坑和堵塞排水沟、填补路基边坡冲沟等工作内容。
2)路基土方工程的开挖和运输,因雨季施工(非土壤中水影响)而引起的粘附工具,降低工效所增加的费用。
3)因防止雨水必须采取的挖临时排水沟、防止基坑坍塌所需的支撑、挡板等防护措施的费用。
4)材料因受潮、受湿的耗损费用。
5)增加防雨、防潮设备的费用。
6)因河水高涨致使工作困难等其他有关雨季施工所需增加的费用。
雨季施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是将全省划分为不同的雨量区和雨季期,并根据各类工程的特点规定各雨量区和雨季期的取费标准。为了简化计算手续,采用全年平均摊销的方法,即不论是否在雨季施工,均按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雨季施工增加费。
一条路线通过不同的雨量区和雨季期时,应分别计算雨季施工增加费或按工程量比例求得平均的增加率,计算全线雨季施工增加费。
湖北省雨量区和雨季期的划分详见附录D。
雨季施工增加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工程所在地的雨量区、雨季期选用表5.1.4-2的费率计算。
表5.l.4-2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工程类别 | 养护检查 | 日常养护 | 养护工程 | ||||
雨量Ⅰ区 | 雨量Ⅱ区 | 雨量Ⅰ区 | 雨量Ⅱ区 | ||||
雨季期(月数) | |||||||
3 | 2 | 6 | 3 | 2 | 6 | ||
山区 | 0.383 | — | — | — | — | — | — |
平原区 | 1.146 | — | — | — | — | — | — |
保洁 | — | 0.441 | 0.441 | 1.277 | — | — | — |
土方 | — | 0.424 | 0.424 | 1.228 | 0.404 | 0.404 | 1.17 |
石方 | — | 0.385 | 0.385 | 1.122 | 0.366 | 0.366 | 1.069 |
运输 | — | 0.431 | 0.431 | 1.252 | 0.411 | 0.411 | 1.193 |
路面 | — | 0.404 | 0.404 | 1.205 | 0.384 | 0.384 | 1.148 |
构造物Ⅰ | — | 0.252 | 0.289 | 0.83 | 0.24 | 0.275 | 0.791 |
构造物Ⅱ | — | 0.311 | 0.311 | 0.974 | 0.296 | 0.296 | 0.927 |
构造物Ⅲ | — | 0.623 | 0.623 | 1.907 | 0.593 | 0.593 | 1.817 |
隧道 | — | — | — | — | — | — | — |
钢材及钢结构 | — | — | — | — | — | — | — |
注:室内和隧道内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不计雨季施工增加费。
5.1.4.3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指根据设计、施工技术规范和合理的施工组织要求,必须在夜间施工或必须昼夜连续施工而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夜间施工增加费按夜间施工工程项目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5.1.4-3的费率计算。
表5.1.4-3夜间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工程类别 | 养护检查 | 日常养护 | 养护工程 |
山区 | 0.860 | — | — |
平原区 | 0.502 | — | — |
构造物Ⅱ | — | 0.995 | 0.995 |
构造物Ⅲ | — | 1.876 | 1.876 |
钢材及钢结构 | — | 0.964 | 0.964 |
注:设备安装工程及金属标志牌、防撞钢护栏、防眩板(网)、隔离栅、防护网等不计夜间施工增加费。
5.1.4.4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
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指由于边施工边维持通车,受行车干扰的影响,致使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对于采取封闭(全路段封闭或半幅封闭、半幅通车)措施进行 施工的养护项目,不计本项费用。
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以受行车影响部分的工程项目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5.1.4-4(1)、5.1.4-4(2)的费率计算。
表5.1.4-4(1)养护检查和日常养护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5.1.4.5施工辅助费
施工辅助费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和工程监测费及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及仪器、仪表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生产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检验试验费指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公路养护项目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的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但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养护管理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进行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的费用。
高填方和软基沉降监测、高边坡稳定监测、桥梁施工监测、隧道施工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等施工监控费含在施工辅助费中,不得另行计算。
施工辅助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5.1.4-5的费率计算。
表5.1.4-5施工辅助费费率表(%)
工程类别 | 养护检查 | 日常养护 | 养护工程 |
山区 | 1.961 | — | — |
平原区 | 1.54 | — | — |
保洁 | — | 0.908 | — |
土方 | — | 0.861 | 0.821 |
石方 | — | 0.777 | 0.741 |
运输 | — | 0.255 | 0.243 |
路面 | — | 1.353 | 1.289 |
山区 | 1.961 | — | — |
平原区 | 1.54 | — | — |
保洁 | — | 0.908 | |
构造物Ⅰ | — | 1.986 | 1.892 |
构造物Ⅱ | — | 2.543 | 2.421 |
构造物Ⅲ | — | 4.514 | 4.298 |
隧道 | — | 1.976 | 1.883 |
钢材及钢结构 | — | 0.933 | 0.888 |
5.1.4.6工地转移费
工地转移费指施工企业根据养护任务的需要,迁至新工地的搬迁费用。其内容包括:
1)施工单位全体职工及随职工迁移的家属向新工地转移的车费、家具行李运费、途中住宿费、行程补助费、杂费等;
2)公物、工具、施工设备器材、施工机械的运杂费,以及外租机械的往返费及各施工机具、设备、公物、工具的转移费等;
3)非固定工人进场、退场的费用。
工地转移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5.1.4-6(1)、5.1.4-6(2)的费率计算。
转移距离按武汉市主城区至工地的里程计算;工地转移里程数在表列里程之间时,费率可内插计算。工地转移距离在50km以内的工程按50km计取本项费用。
表5.1.4-6(1)养护检查和日常养护工地转移费费率表(%)
5.1.4.7施工进出场费
施工进出场费指养护工程施工期间养护施工机械和接送施工人员的车辆,由
施工驻地或停车场至施工作业点及转移施工作业点的往返行(空)驶费用(含通行费)。
1)施工进出场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5.1.4-7(1)、5.1.4-7(2)费率计算。
2)施工进出场综合里程指施工驻地或停车场至施工作业点的平均运距。施工进出场综合里程在表列数值之间时,费率可内插计算。施工进出场距离在5km以内的养护工程按5km计。
3)不需要缴纳通行费的项目,通行费按照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的3.55%扣减。
表5.1.3-7(1)养护检查和日常养护施工进出场费费率表(%)
5.1.5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由基本费用、职工探亲路费、职工取暖补贴和财务费用组成。
5.1.5.1基本费用
基本费用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2)办公费:指企业办公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通讯、网络、办公软件、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用煤(电、气)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
4)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管理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及维修或租赁费用。
5)工具、用具使用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用。
6)劳动保险费:指企业支付的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职工福利费:指按国家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8)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9)工会经费:指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不含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11)保险费: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及生产用车辆等保险费用及人身意外伤害险。
12)环境保护税:指施工现场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而按规定缴纳的税金。
13)税金: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环境保护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4)其他: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必要的费用支出,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竣(交)工文件编制费、招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定额测定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以及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等费用。
基本费用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按表5.1.5-1的费率计算。
表5.1.5-1基本费用费率表(%)
工程类别 | 费率 |
山区 | 1.362 |
平原区 | 1.318 |
保洁 | 1.359 |
土方 | 2.692 |
石方 | 2.736 |
运输 | 1.347 |
路面 | 2.378 |
构造物Ⅰ | 3.515 |
构造物Ⅱ | 4.631 |
构造物Ⅲ | 5.856 |
隧道 | 3.498 |
钢材及钢结构 | 2.197 |
5.1.5.2职工探亲路费
职工探亲路费指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施工企业职工在探亲期间发生的往返交通费和途中住宿费等费用。该费用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按表5.1.5-2的费率计算。
表5.1.5-2职工探亲路费费率表(%)
工程类别 | 费率 |
山区 | 0.132 |
平原区 | 0.104 |
保洁 | 0.112 |
土方 | 0.188 |
石方 | 0.200 |
运输 | 0.129 |
路面 | 0.156 |
构造物Ⅰ | 0.269 |
构造物Ⅱ | 0.341 |
构造物Ⅲ | 0.540 |
隧道 | 0.261 |
钢材及钢结构 | 0.161 |
5.1.5.3职工取暖补贴
职工取暖补贴指按规定发放给企业职工的冬季取暖费和为职工在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取暖设施的费用。该费用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按表5.1.5-3的费率计算。
表5.1.5-3职工取暖补贴费率表(%)
工程类别 | 气温区 | 气温区 |
准一区 | 准二区 | |
山区 | — | 0.065 |
平原区 | — | 0.061 |
保洁 | — | 0.053 |
土方 | — | 0.059 |
石方 | — | 0.053 |
运输 | — | 0.064 |
路面 | — | 0.048 |
构造物Ⅰ | — | 0.064 |
构造物Ⅱ | — | 0.069 |
构造物Ⅲ | — | 0.123 |
隧道 | — | 0.044 |
钢材及钢结构 | — | 0.046 |
5.1.5.4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指施工企业为筹集资金提供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按表5.1.5-4的费率计算。
表5.1.5-4财务费用费率表(%)
工程类别 | 费率 |
山区 | 0.263 |
平原区 | 0.248 |
保洁 | 0.218 |
土方 | 0.266 |
石方 | 0.254 |
运输 | 0.259 |
路面 | 0.396 |
构造物Ⅰ | 0.457 |
构造物Ⅱ | 0.534 |
构造物Ⅲ | 1.072 |
隧道 | 0.503 |
钢材及钢结构 | 0.640 |
5.1.6规费
规费指按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5.1.6.1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
1)养老保险费:施工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施工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施工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
4)工伤保险费:施工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5.1.6.2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指施工企业按照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1.6.3计算方法
规费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含施工机械费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或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规费费率标准计算。
5.1.7利润
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应取得的盈利。利润以定额直接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之和为基数,按7.42%的费率计列。
5.1.8税金
税金指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高速公路养护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税金=(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建筑业增值税税率。
5.1.9专项费用
专项费用包括施工场地建设费和安全生产费,编制预算时养护项目专项费用单独计列,分项工程中不再计取。
5.1.9.1施工场地建设费
施工场地建设费包含以下内容:
1)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承包人驻地、工地实验室建设、钢筋集中加工、混合料集中拌制、构件集中预制等所需的办公、生活居住房屋、公用房屋和生产用房屋(如仓库
、加工厂、加工棚、空压机站、停机棚、值班室等)。
2)场区平整(山岭重丘区不含土石方工程)、硬化、排水、绿化、标志、污水处理设施、围墙隔离设施等。不包括钢筋加工的机械设备、混合料拌合设备及安拆、预制构件台座、预应力张拉设备、起重及养生设备,以及预算项目中的临时工程。
3)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各种临时工作便道(包括汽车、人力车道)、人行便道,工地临时用水、用电的水管支线和电线支线,临时构筑物(如水井、水塔等)、其他小型临时设施等的搭设或租赁、维修、拆除、清理的费用。
4)工地试验室所发生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试验设备和仪器等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用。
5)包括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的费用。
施工场地建设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表5.1.9的费率计算。
表5.1.9施工场地建设费费率表(%)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定额设备费)(万元) | 费率(%) | 算例(万元) | |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定额设备费) | 施工场地建设费 | ||
300及以下 | 4.305 | 300 | 300×4.305%=12.92 |
300~500 | 3.738 | 500 | 12.92+200×3.738%=20.39 |
500~1000 | 2.961 | 1000 | 20.39+500×2.961%=35.20 |
1000~5000 | 1.869 | 5000 | 35.20+4000×1.869%=109.96 |
5000~10000 | 1.554 | 10000 | 109.96+5000×1.554%=187.66 |
10000以上 | 1.407 | 11000 | 187.66+1000×1.407%=201.73 |
5.1.9.2安全生产费
安全生产费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费用;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费用;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费用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费用;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费用;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急演练等有关工作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但不包括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维护和专项保通工程方案中计列的交安设施的相关费用。
安全生产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不含安全生产费本身),费率按2%计算。
5.2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进行公路养护需新增征用土地所支付的土地使用费及拆迁补偿费等费用。
5.2.1费用内容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内容包括临时占地费、拆迁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及其他费用。
5.2.1.1临时占地费
临时占地费包含以下内容:
1)临时征地使用费指为满足施工所需的承包人驻地、预制场、拌合场、仓库、加工厂(棚)、堆料场、取弃土场、进出场便道、便桥等所有的临时用地及其附着物的补偿费用。
2)复耕费指临时占用的耕地、鱼塘等,在工程交工后将其恢复到原有标准所发生的费用。
5.2.1.2拆迁补偿费
拆迁补偿费指被征用或占用土地地上、地下的房屋及附属构筑物,公用设施、文物等的拆除、发掘及迁建补偿费和拆迁管理费等。
5.2.1.3水土保持补偿费
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5.2.1.4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征地拆迁相关费用。
5.2.2计算方法
1)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应根据设计文件确定的养护项目用地和临时用地面积及附着物的情况,以及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按国家有
关规定及湖北省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计算。
2)森林植被恢复费应根据审批单位批准的养护项目占用林地的类型及面积,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湖北省颁发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计算。
3)当与原有的电力电信设施、管线、水利工程、铁路及铁路设施相互干扰时,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商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和补偿金额,也可由这些部门按规定编制费用以确定补偿金额。
4)水土保持补偿费按湖北省制定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进行计算。
5.3养护项目其他费用
养护项目其他费用包括养护项目管理费、前期工作费、研究试验费、专项评价(估)费、工程保险费、工程保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5.3.1养护项目管理费
养护项目管理费由养护单位(业主)管理费、养护项目信息化费、养护项目审计费、工程监理费、设计文件审查费、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组成。
5.3.1.1养护单位(业主)管理费
养护单位管理费指养护管理单位(业主)为公路养护项目的筹建、建设、竣(交)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不包括应计入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公路养护项目管理机构采购及保管设备、材料所需的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施工现场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讯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招标管理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养护主管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竣(交)工验收费(含消防、环保、水保等其他行业或部门要求的竣工验收费用、养护主管单位负责的竣(交)工文件编制费)、各种税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业务招待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由施工企业代公路养护项目管理单位办理“土地、青苗等补偿费”的工作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应在养护项目管理费项目中支付。
养护单位管理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表5.3.1-1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表5.3.1-1养护单位(业主)管理费费率表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 | 费率(%) | 算例(万元) | |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 | 养护单位管理费 | ||
300及以下 | 4.7 | 300 | 300×4.7%=14.1 |
300~500 | 4.4 | 500 | 14.1+200×4.4%=22.9 |
500~1000 | 3.454 | 1000 | 22.9+500×3.454%=40.17 |
1000~5000 | 2.761 | 5000 | 40.17+4000×2.761%=150.61 |
5000~10000 | 2.321 | 10000 | 150.61+5000×2.321%=266.66 |
10000以上 | 1.925 | 11000 | 266.66+1000×1.925%=285.91 |
5.3.1.2养护项目信息化费
信息化费指为保证养护项目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管理进行的信息化建设、运维费等。
信息化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表5.3.1-2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表5.3-2养护项目信息化费费率表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 | 费率(%) | 算例(万元) | |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 | 信息化费 | ||
200以下 | 0.51 | 200 | 200×0.51%=1.02 |
200~500 | 0.39 | 500 | 1.02+300×0.39%=2.19 |
500~1000 | 0.32 | 1000 | 2.19+500×0.32%=3.79 |
1000~3000 | 0.26 | 3000 | 3.79+2000×0.26%=8.99 |
3000~5000 | 0.21 | 5000 | 8.99+2000×0.21%=13.19 |
5000~10000 | 0.17 | 10000 | 13.191+5000×0.17%-21.69 |
10000~30000 | 0.14 | 30000 | 21.691+20000×0.14%=49.69 |
30000以上 | 0.11 | 40000 | 49.691+10000×0.11%=60.69 |
5.3.1.3养护项目审计费
养护项目审计费指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审计咨询单位对养护项目前期工作、竣工决算以及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进行跟踪审计所发生的费用。
养护项目审计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表5.3.1-3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养护项目审计费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算。
表5.3.1-3养护项目审计费费率表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 | 费率(%) | 算例(万元) | |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 | 养护项目审计费 | ||
300及以下 | 0.3 | 300 | 300×0.3%=0.9 |
300~500 | 0.269 | 500 | 0.9+200×0.269%=1.438 |
500~1000 | 0.211 | 1000 | 1.438+500×0.211%=2.493 |
1000~5000 | 0.169 | 5000 | 2.493+4000×0.169%=9.253 |
5000~10000 | 0.142 | 10000 | 9.253+5000×0.142%=16.353 |
10000以上 | 0.108 | 11000 | 16.353+1000×0.108%=17.433 |
5.3.1.4工程监理费
工程监理费指养护项目管理单位委托具有公路工程监理资格的单位,按施工监理规范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1)费用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施工现场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办公、实验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讯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投标费用;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业务招待费;财务费用、监理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竣(交)工验收费、各种税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2)计算方法:工程监理费依据委托合同计列,无委托合同时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表5.3.1-4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表5.3.1-4工程监理费费率表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 | 费率(%) | 算例(万元) | |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 | 工程监理费 | ||
300及以下 | 4.000 | 300 | 300×4.0%=12 |
300~500 | 3.600 | 500 | 12+200×3.6%=19.2 |
500~1000 | 2.784 | 1000 | 19.2+500×2.784%=32.94 |
1000~5000 | 2.616 | 5000 | 32.94+4000×2.616%=137.58 |
5000~10000 | 2.472 | 10000 | 137.58+5000×2.472%=261.18 |
10000以上 | 2.376 | 11000 | 261.18+1000×2.376%=284.94 |
5.3.1.5设计文件审查费
1)设计文件审查费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前,为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设计单位提交的养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勘察设计文件以及对设计变更、养护预算等进行审查所需要的相关费用。
2)计算方法:设计文件审查费依据委托合同计列,无委托合同时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表5.3.1-5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的养护项目计取此项费用(有勘察设计资质证的公路管养单位,可参照适当计取此项费用);未进行勘察设计的养护项目不计取此项费用。设计文件审查费不足20000元,按20000元计取。
表5.3.1-5设计文件审查费费率表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 | 费率(%) | 算例(万元) | |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 | 设计文件审查费 | ||
1000 | 0.21 | 1000 | 1000×0.21%=2.1 |
1000~5000 | 0.142 | 5000 | 2.1+4000×0.142%=5.701 |
5000~10000 | 0.095 | 10000 | 5.701+5000×0.09596=10.451 |
10000以上 | 0.089 | 11000 | 10.451+1000×0.089%=11.341 |
5.3.1.6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指在养护项目竣(交)工验收前,由养护单位(业主)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委托有资质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养护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所需要的相关费用。按表5.3.1-6的标准计算。
表5.3.1-6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费率表
道路工程(元/Km) | 桥梁工程(元/延米) | 隧道工程(元/延米) |
高速公路 | 单洞 | |
13000 | 45 | 80 |
注:1、关于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按双车道计算,每增加一条车道,按上表的费用增加10%;
2、道路工程按养护路段实际里程计算;
3、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不含桥梁的荷载试验费用,需要时根据市场价格计算。
5.3.2前期工作费
前期工作费指养护项目的公路检测评估费、工程勘察、设计费,以及设计、监理、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标底或造价控制文件编制费等。该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公路检测评估费是指为了查明公路、桥梁、隧道等结构病害原因、破损程度、承载能力等,采用相应的仪器和设备对桥梁进行检测、试验、分析和技术状况评定等工作时所发生的费用。
公路检测评估费根据设计提出的检测内容和数量,采用实物量法计算,检测项目单价根据市场检测价格确定。
2)工程勘察、设计费是指根据公路病害的实际情况进行勘察、计算、分析、研究,确定合理、有效的养护设计,并按有关要求完成设计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审查的费用,包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勘察、设计费、预算编制费等。若采用两阶段设计时,其费用按照一阶段施工图勘察、设计费1.5的系数计算。
工程勘察费包括现场勘察费、专项检查费。现场勘察费指根据养护项目实际需求开展必要的路线测量和地质勘察以及现场调查工作所需的费用。专项检查费指根据养护项目设计需要,借助专用设备或方法对公路技术指标开展的检查、试验、测量、计算分析所需的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费依据委托合同计列,无委托合同时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算基数,路线工程及桥梁、隧道工程的费率分别按表5.3.2-1和表5.3.2-2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表5.3.2-1路线工程勘察、设计费费率表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 | 费率(%) | 算例(万元) | |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 | 勘察、设计费 | ||
500及以下 | 2.70 | 500 | 500×2.70%=13.5 |
500~1000 | 2.40 | 1000 | 13.5+500×2.4%=25.5 |
1000~5000 | 2.27 | 5000 | 25.5+4000×2.27%=116.3 |
5000~10000 | 2.09 | 10000 | 116.3+5000×2.09%=220.8 |
10000以上 | 1.91 | 11000 | 220.8+1000×1.91%=239.9 |
表5.3.2-2桥梁、隧道工程勘察、设计费费率表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 | 费率(%) | 算例(万元) | |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 | 勘察、设计费 | ||
200及以下 | 2.97 | 200 | 200×2.97%=5.94 |
200~500 | 2.75 | 500 | 5.94+300×2.75%=14.19 |
500~1000 | 2.64 | 1000 | 14.19+500×2.64%=27.39 |
1000~5000 | 2.5 | 5000 | 27.39+4000×2.5%=127.39 |
5000以上 | 2.1 | 6000 | 127.39+1000×2.1%=148.39 |
3)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及造价(或造价控制值或清单预算)文件编制费包括: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及造价(或造价控制值或清单预算)文件编制或审查的费用,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之和为基数,按表5.3.2-3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未实行招投标的项目不计算该费用。
表5.3.2-3招标文件及造价编制费费率表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 | 费率(%) | 算例(万元) | |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 | 编制费 | ||
200及以下 | 1.725 | 200 | 200×1.725%=3.5 |
200~500 | 1.150 | 500 | 3.5+(500-200)×1.15%=6.9 |
500~1000 | 0.575 | 1000 | 6.9+(1000-500)×0.575%=9.8 |
1000~5000 | 0.345 | 5000 | 9.8+(5000-1000)×0.345%=23.6 |
5000~10000 | 0.173 | 10000 | 23.6+(10000-5000)×0.173%=32.2 |
10000以上 | 0.115 | 20000 | 32.2+(20000-10000)×0.115%=43.7 |
5.3.3研究试验费
研究试验费指根据养护项目特点定,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进行研究和试验所需的费用,以及支付科技成果、专利、先进技术的一次性技术转让费。
研究试验费不包括
1)应由前期工作费(为养护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等专题研究)开支的项目;
2)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3)应由施工辅助费开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研究试验费。
研究试验费按设计提出的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进行计算。
5.3.4专项评价(估)费
专项评价(估)费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进行评价(评估)、咨询,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1)专项评价(估)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费、水土保持评估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地预审报告编制费、项目风险评估费、节能评估费和社会风险评估费等。
2)计算方法:依据合同或参照类似工程已发生的费用进行计列。
5.3.5工程保险费
工程保险费指在合同执行期内,养护施工企业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办理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
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是对因实施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进行的保险。
计算方式:工程保险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为基数,按0.4%的费率计算。
5.3.6工程保通管理费
工程保通管理费指养护作业需边施工边维持通车或通航的养护项目,为保证公(铁)路营运安全、船舶航行安全及施工安全而进行交通(公路、航道、铁路)管制、交通(铁路)与船舶疏导所需的媒体、公告等宣传费用及协管人员经费等。
工程保通管理费应按项目需要进行列支。
5.3.7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公路养护相关的费用。
5.4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指在施工图设计中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其用途如下:
1)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设计预算范围内所增加的工程和费用;
2)在设备订货时,由于规格、型号改变的价差,材料货源变更、运输距离或方式的改变以及因规格不同而代换使用等原因发生的价差;
3)由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4)在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竣(交)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的费用。
计算方法: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养护项目其他费用之和为基数按4.0%的费率计算。
5.5各项费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
养护检查、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各项费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按照表5.5执行。
表5.5各项费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