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节定额项目的基本施工周期:“临时定点维修”按处计;“每增设10个锥形路标”按次计算;其余按天计算,不足1天的,按1天计。
2.本节定额项目锥形交通路标的调整:子目“互通立交”工作区取50m,其余工作区取100m,定额锥形路标直线段设置间距为2个/15m,斜线段设置间距为1个/3m;如实际工作区大于定额取定值,则可通过子目“每增设10个锥形路标”结合《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15)的要求另行计算。
3.设计临时安全设施的设置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设置的数量临时安全设施的定额周转及摊销次数调整相应的材料消耗量,但人工和机械消耗量不得调整。
道路施工安全设施定额周转及摊销次数
注:周转和摊销次数按周期10天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