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建筑安装工程费 6.1.1费用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专项费用组成。 6.1.2计算原则 建筑安装工程费除专项费用费外,其他均按“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即各项费用均以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费率)进行计算,具体要素价格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为了使计算的各项费用不受各地价格波动的影响,除规费、税金、安全生产费外,均以预算定额基价为计算基数,采用以下名称: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定额直接费、定额设备购置费。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定额直接费、定额设备购置费的40%、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专项费用;定额直接费包括定额人工费、定额材料费、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定额人工费、定额材料费、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定额设备购置费,均按《河南省普通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及《河南省普通公路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规定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的相应基价计算。定额直接费中的相关费用组合是计算措施费、企业管理费的基数。凡费用名称前冠以“定额”二字,均表示是以定额基价作为基数计算的。 6.1.3工程类别 养护工程相关取费类别根据养护工程的性质及规模划可分为两大类,修复(结构性)养护工程及路面预防养护工程为一大类,在本办法中相关取费标准中以“Ⅰ类”表示;专项养护工程、预防养护(路面除外)工程、修复(功能性)养护工程为另一大类,在本办法中相关取费标准中以“Ⅱ类”表示。分项工程取费标准具体按工程类别细分如下: a)路基: 1)路基一土石方:指养护工程中的路基土、石方工程,特殊路基处理; 2)路基一构造物:指养护工程中的排水、防护工程,路面附属工程,特殊路基处理中的圬工构造物,涵洞、通道,交通安全设施(金属标志、钢护栏、防眩板(网)、隔离栅除外),拌和站(楼)安拆工程,便桥、便涵,临时工程,绿化和环境保护工程等; b)运输:指公路养护工程中用汽车、拖拉机、机动翻斗车、船舶等运送的土石方、路面基层和面层混合料、水泥混凝土及预制构件、绿化苗木等工程; c)路面:指路面(包括桥面铺装、隧道路面)的所有结构层工程; d)隧道:系指隧道土建工程; e)桥梁:系指小、中、大、特大桥梁工程; f)商品混凝土及外购件:指商品混凝土的浇筑、商品沥青混合料和各类商品稳定土混合料的铺筑、外购混凝土构件、设备安装工程等。 g)钢材及钢结构工程:指养护工程所用的所有钢材和交通安全设施中的金属标志、钢护栏、防眩板(网)、隔离栅及钢结构等工程。购买的路基填料、绿化苗木、商品水泥混凝土、商品沥青混合料和各类稳定土混合料、外购混凝土构件等费用不作为措施费及企业管理费的计算基数。 6.1.4直接费 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或修复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a)人工费是指列入养护工程预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1)人工费内容包括: ——计时及计件工资:系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障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临时作业津贴、高空作业津贴等。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人工费以养护工程预算定额人工工日数乘以综合工日单价计算。 3)人工工日单价由河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发布,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人工工日单价仅作为编制养护工程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b)材料费系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或修复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的费用,按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价格计算的费用。 1)材料预算价格南材料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组成。 2)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场外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一包装品回收价值。 ——材料原价指购进材料时的价格,各种材料原价按以下规定计算: ·外购材料:外购材料价格参照本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或按调查的市场价格进行综合取定。 ·自采材料:自采的砂、石、黏土等材料,按定额中开采单价加辅助生产间接费和矿产资源税(如有)计算。 ——运杂费系指材料自供应地点运至工地仓库(施工地点存放材料的地方)的费用,包括装卸费、运费,如果发生,还应计囤存费及其他杂费(如过磅、标签、支撑加固、路桥通行等费用)。 ·通过铁路、水路和公路运输的材料,按调查的市场运价计算运费。 ·一种材料如有两个以上的供应地点时,应根据不同的运距、运量、运价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运费。由于养护工程预算定额中已考虑了工地运输的特点,以及定额中已计入了“工地小搬运”的费用,因此汽车运输平均运距中不得乘调整系数,也不得在工地仓库或堆料场之外再加场内运距或二次倒运的运距。 ·有容器或包装的材料及长大轻浮材料,应按表1规定的毛重计算。桶装沥青、汽油、柴油按每吨摊销一个旧汽油桶计算包装费(不计回收)。 表1材料毛重系数及单位毛重表
——场外运输损耗指有些材料在正常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材料场外运输操作损耗率见表2。 表2材料场外运输操作损耗率表(%)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采购及保管费系指在组织采购、保管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及工地仓库的材料储存损耗。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以材料的原价加运杂费及场外运输损耗的合计数为基数,乘以采购保管费率计算。 ·钢材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0.75%;燃料、爆破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3.26%;其余材料为2.06%;商品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合料和各类稳定土混合料的采购保管费不计;外购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的采购保管费率为0.42%。 c)施工机械使用费系指列入养护工程预算定额中按相应的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工程机械费用和小型机具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 1)施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应按《河南省普通公路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机械台班单价由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组成。不变费用包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辅助费等;可变费用包括机上人员人工费、动力燃料费、车船税。可变费用中的人工工日数及动力燃料消耗量,应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数值为准。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与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相同。动力燃料费用则按材料费的计算规定计算。 2)当工程用电为自行发电时,电动机械每度(kW·h)电的单价可由下式近似计算: A=0.15K/N 式中:A—每度(kW·h)电的单价(元); K—发电机组的台班单价(元); N—发电机组的总功率(kW)。 6.1.5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系指为满足公路的运营、管理需要购置的构成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和虽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属于设计明确列入设备清单的设备的费用。包括渡口设备,隧道照明、消防、通风的动力设备,公路收费、监控、通信、供配电及照明设备。设备购置费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 a)设备购置费应由设计单位列出计划购置的清单(包括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以设备预算价计入; b)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各种税费按编制期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 c)需要安装的设备,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有关规定计算设备的安装工程费。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附录C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标准的规定执行。 6.1.6措施费 措施费包括:基本措施费、施工进出场费、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a)基本措施费包含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工地转移费。 1)冬季施工增加费指按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冬季施工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采取的防寒保温设施、工效降低和机械作业效率降低以及技术操作过程的改变等所增加的有关费用。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包括: ——因冬季施工所需增加的一切人工、机械与材料费用的支出; ——为施工机械所需修建的暖棚(包括拆、移),增加的其他保温设备购置费用; ——因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需增加的一切保温、加温及照明等有关支出; ——清除工作地点的冰雪等与冬季施工有关的其他各项费用。 2)雨季施工增加费指雨季期间施工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采取的防雨、排水、防潮和防护措施、工效降低和机械作业率降低以及技术作业过程的改变等所需增加的有关费用。雨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包括: ——因雨季施工所需增加的工,料、机费用的支出,包括工作效率的降低及对易被雨水冲毁的工程所增加的工作内容等; ——路基土方工程的开挖和运输,因雨季施工(非土壤中水影响)而引起的泥土黏附工具、降低工效所增加的费用; ——因防止雨水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的费用; ——材料因受潮、受湿的耗损费用; ——增加防雨、防潮设备的费用; ——其他有关雨季施工所需增加的费用。 3)夜间施工增加费指根据设计、施工技术规范和合理的施工组织要求,必须在夜间施工或必须昼夜连续施工而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4)施工辅助费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和工程监测费的及工_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及仪器、仪表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生产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检验试验费指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工程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的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养护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的费用; ——高填方和软基沉降监测、高边坡稳定监测、桥梁施工监测、隧道施工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等施工监控费含在施工辅助费中,不得另行计算。 5)工地转移费指施工企业迁至新工地的搬迁费用。工地转移费内容包括: ——施工单位职工及随职工迁移的家属向新工地转移的车费、家具行李运费、途中住宿费、行程补助费、杂费等; ——公物、工具、施工设备器材、施工机械的运杂费,以及外租机械的往返费及施工机械、设备、公物、工具的转移费等; ——非固定工人进退场的费用等。 基本措施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3的费率计算。 表3基本措施费费率表(%)
b)施工进出场费指养护工程施工期间养护施工机械和接送施工人员的车辆,由施工驻地或停车场至施工作业点及转移施工作业点的往返行(空)驶费用(含通行费)。 1)施工进出场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选用表4的费率计算。 2)施工进出场费综合里程数按施工驻地至养护路段入口距离与各路段里程的一半的加权平均值之和计算(即点到线,如路线养护工程),或按施工驻地至施工点距离计算(即点到点,如独立桥隧养护工程)。施工进出场费综合里程数在表列里程之间时,费率可通过内插计算。施工进出场距离在5km以内的按5km计取本项费用。 表4施工进出场费费率表(%) |
3)封闭施工的养护工程施工进出场费,按表6.1.6—2规定的费率乘以0.4的系数计算。
c)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指由于边施工边维持通车,受行车干扰的影响致使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
1)对于采取封闭措施进行施工的养护工程或已修筑便道、便桥及不受行车干扰的工程不计取本项费用。
2)该费用以受行车影响部分的工程项目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一级公路按表5的费率计算,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按表6的费率计算。
表5-级公路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表6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6.1.7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包括基本费用、主副食运费补贴、职工探亲路费、职工取暖补贴、财务费用。
a)基本费用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基本费用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系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办公费:系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通信、网络、书报、办公软件、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用煤(电、气)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系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
4)固定资产使用费:系指管理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系指企业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系指企业支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职工福利费:系指按国家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8)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9)工会经费:系指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系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不含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11)保险费:系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及生产用车辆等保险费用及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
12)环境保护税:系指施工现场向环境排放污染物而按规定缴纳的税金:
13)税金:系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4)其他:系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必要的费用支出,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竣(交)工文件编制费、招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以及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产生的管理费用等。
b)主副食运费补贴指施工企业在远离城镇及乡村的野外施工时购买生活必需品所需增加的费用。
c)职工探亲路费指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施工企业职工在探亲期间发生的往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和途中住宿费等费用。
d)职工取暖补贴指按规定发放给施工企业职工的冬季取暖费和为职工在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取暖设施的费用。
e)财务费用指施工企业为筹集资金提供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f)企业管理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按表7的费率计算。
表7企业管理费费率表(%)
工程类别 | Ⅰ类 | Ⅱ类 |
路基—土石方 | 3.659 | 4.025 |
路基一构筑物 | 4.572 | 5.029 |
运输 | 2.412 | 2.653 |
路面 | 3.706 | 4.077 |
隧道 | 4.792 | 5.271 |
桥梁 | 6.286 | 6.915 |
商品混凝土及外购件 | 7.633 | 8.396 |
钢材及钢结构 | 3.127 | 3.440 |
6.1.8规费
规费系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按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缴纳或计取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具体应包括:
a)社会保险费应包含以下内容:
1)养老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包括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
2)失业保险费:指施工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工伤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b)住房公积金是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c)规费的计算方法: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表8费率标准(现行标准)计算。
表8规费费率表(%)
规费名称 | 养老保险费 | 失业保险费 | 医疗保险费 | 住房公积金 | 工伤保险费 | 合计 |
费率 | 16 | 0.7 | 7.3 | 8.5 | 1 | 33.5 |
注:可根据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政策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
6.1.9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按定额直接费及措施费、企业管理费之和的7.42%计算。
6.1.10税金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税金=(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建筑业增值税税率。建筑业增值税税率按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6.1.11专项费用
专项费用包括施工场地建设费、安全生产费。
6.1.11.1施工场地建设费
a)施工场地建设费包括:
——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承包人驻地和工地试验室建设、钢筋集中加工、混合料集中拌制、构件集中预制等所需的办公、生活居住房屋(包括职工家属房屋及探亲房屋)、公用房屋(如广播室、文体活动室、医疗室等)和生产用房屋(如仓库、加工厂、加工棚、发电站、变电站、空压机站、停机棚、值班室等)等费用;
——场区平整(山岭重丘区不含土石方工程)、场地硬化、排水、绿化、标志、污水处理设施、围墙隔离设施等;不包括钢筋加工的机械设备、混合料拌和设备及安拆、预制构件台座、预应力张拉设备、起重及养护设备,以及预算项目中的临时工程费用;
——以上范围内各种临时工作便道(包括汽车、人力车道)、人行便道,工地临时用水、用电的水管支线和电线支线,临时构筑物(如水井、水塔等)、其他小型临时设施等的搭设或租赁、维修、拆除、清理的费用;但不包括红线范围内贯通便道、进出场的临时道路、保通便道;
——工地试验室所发生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试验设备和仪器等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用;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指裸露的施工场地覆盖防尘网、施工便道和施工场地洒水或喷洒抑尘剂,运输车辆的苫盖和冲洗,环境敏感区设置围挡,防尘标识设置,环境监控与检测等所需要的费用;
——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的费用。
b)施工场地及临时设施应尽可能利用既有站场(厂)、房屋及设施等。养护工程确需计列施工场地建设费的,应结合养护工程实际情况计列,或参照类似养护工程实际发生的施工场地建设费标准进行计列。
c)施工场地建设费,若无类似工程可参考,则以定额建安工程费(不含专项费用)为基数,按表9的费率,以累进方法计算。
表9施工场地建设费费率表
6.1.11.2安全生产费
a)安全生产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费用;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费用;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费用;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费用;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安全没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费用;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急演练等有关工作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b)安全生产费以建筑安装-程费(不含安全生产费本身)为基数,费率按预算文件编制时国家规定的费率计算。
6.2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6.2.1费用组成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内容包含永久占地费、临时占地费、拆迁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和其他费用。
6.2.2永久占地费
永久占地费包括土地补偿费、耕地开垦费、征用耕地安置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具体内容如下:
a)土地补偿费指征地补偿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等缴纳的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耕地占用税,用地图编制费及勘界费等。
b)耕地开垦费指公路养护项目占用耕地的,应由养护项目法人(业主)负责补充耕地所发生的费用;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缴纳的耕地开垦费。
c)征用耕地安置补助费指征用耕地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补助费。
d)养护工程项目发生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的,应执行《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同办发[2018]16号)的规定;发生省内跨区域补充耕地的,执行本省相关规定。
e)森林植被恢复费指公路养护项目需要占用、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养护项目法人(业主)单位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预缴的森林植被恢复费。
f)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指根据国家规定为保障依法被征地农民养老而缴纳的保险费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按河南省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6.2.3临时占地费
临时占地费包括临时征地使用费、复耕费,具体内容如下:
a)临时征地使用费系指为满足养护施工所需的承包人驻地、预制场、拌和场、仓库、加工厂(棚)、堆料场、取弃土场、进出场便道、便桥等所有的临时用地及其附着物的补偿费用。
b)复耕费指临时占用的耕地、鱼塘等,在工程交工后将其恢复到原有标准所发生的费用。
6.2.4拆迁补偿费
拆迁补偿费指被征用或占用土地地上、地下的房屋及附属构筑物,公用设施、文物等的拆除、发掘及迁建补偿费等。
6.2.5水土保持补偿费
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与水土保持补偿相关的费用。
6.2.6其他费用
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与征地拆迁相关的费用。
6.2.7计算方法
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应遵守如下规定:
a)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应根据设计文件确定的养护工程用地和临时用地面积及其附着物的情况,以及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河南省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计算。
b)森林植被恢复费应根据审批单位批准的养护工程占用林地的类型及面积,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河南省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计算。
c)当与原有的电力电信设施、管线、水利工程、铁路及铁路设施互相干扰时,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商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和补偿金额,也可由这些部门按规定编制费用以确定补偿金额。
d)水土保持补偿费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进行计算。
6.3养护工程其他费用
6.3.1费用组成
养护工程其他费用包含项目管理费、研究试验费、前期工作费、专项评价(估)费、工程保通管理费、工程保险费、其他费用。造价文件分多段编制时,按累进制计算的养护工程其他费应以各段合计的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计算。
6.3.2项目管理费
项目管理费包含养护管理单位项目管理费、项目信息化费、工程监理费、设计文件审查费、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其中养护管理单位项目管理费、养护工程项目信息化费、工程监理费均作为实施养护项目管理的费用,可根据养护管理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所实际承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统筹使用。
6.3.2.1养护管理单位项目管理费
a)养护管理,单位项目管理费系指养护管理单位为养护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竣(交)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b)养护管理单位项目管理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施工现场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_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信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招标管理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养护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竣(交)工验收费[含其他行业或部门要求的竣工验收费用、养护单位负责的竣(交)工文件编制费]、各种税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对养护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及竣工决算等全过程进行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用;境内外融资费用(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业务招待费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费、联合试运转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c)养护管理单位项目管理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表10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表10养护管理单位项目管理费费率表
6.3.2.2项目信息化费
a)养护工程项目信息化费是指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和各养护施工单位用于养护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运维及各种税费等费用。
b)项目信息化费根据养护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如需要计列时,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表11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表11信息化费费率表
6.3.2.3工程监理费
a)工程监理费系指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委托具有监理资质的单位,按施工监理规范进行全面的临督和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b)工程监理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施工现场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办公、试验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信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投标费用;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业务招待费;财务费用、监理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竣(交)工验收费、各种税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c)工程监理费根据养护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如需要计列时,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表12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表12工程监理费费率表
6.3.2.4设计文件审查费
a)设计文件审查费指在项目审批前,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单位为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设计单位提交的养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所需要的相关费用,包括设计咨询费。
b)根据养护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如需要计列时,一阶段设计的养护项目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表13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采用两阶段设计(即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养护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费按表13费率的160%计算。
表13设计文件审查费费率表
c)如需要计列设计文件审查费时,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取。
6.3.2.5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a)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系指在公路养护项目竣(交)工验收前,根据规定,由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养护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试验意见,以及进行桥梁动(静)载试验或其他特殊检测等所需的费用。
b)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根据养护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如需要计列时,可参照类似工程所发生的费用标准进行计列。
6.3.3研究试验费
研究试验费系指根据养护工程特点,在实施过程中必须进行研究和试验所需的费用,以及支付科技成果、专利、先进技术的一次性技术转让费。
a)研究试验费不包括:
1)应由前期工作费(为养护项目提供或验证没计数据、资料等专题研究)开支的项目;
2)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3)应由施工辅助费开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研究试验费。
b)研究试验费根据设计提出的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进行计算。
6.3.4前期工作费
项目前期工作费包括现场勘察费、专项检测费、专题研究费、工程设计费、招标费。
6.3.4.1现场勘察费
a)现场勘察费指根据养护工程项目实际需求开展必要的路线测量和地质勘察以及现场调查工作所需的费用。
b)现场勘察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勘察内容依据委托合同或参考类似工程计列。
6.3.4.2专项检测费
a)专项检测费指根据养护工程设计需要,借助专用设备或方法对公路技术指标开展的检查、试验、测量、计算分析所需的费用。
b)专项检测费应根据具体检测范围、内容、方法、深度,依据委托合同或参考类似工程计列。专项检测费应与养护检查费中的专项检查及评定费统筹使用。
6.3.4.3专题研究费
a)专题研究费指为养护工程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等进行数据采集、专题研究所需的费用。
b)专题研究费按设计提出的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进行编制,费用按类似工程发/的费用或合同金额进行计列。不验证设计基础资料的-程项目不计本项费用。
6.3.4.4工程设计费
a)工程设计费是依据现场勘察、专项检测等资料进行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交通组织方案设计)所需的费用。工程设计费包括方案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概预算编制费等。
b)工程设计费应根据设计内容和设计要求,依据委托合同或参考类似工程计列;若无类似工程参考,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养护工程设计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表14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采用两阶段设计的养护工程费按表14费率的140%计取。
表14工程设计费费率表(%)
6.3.4.5招标费
a)招标费指养护工程项目招标所需的费用,包括招标代理费及相应的招标文件、招标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
b)招标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表15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表15招标代理费及标底(控制价)编制费费率表
6.3.5专项评价(估)费
a)专项评价(估)费系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进行评价(评估)、咨询,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b)专项评价(估)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费、水土保持评估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压覆重要矿床评估费、文物勘察费、通航论证费、行洪论证(评估)费、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地预审报告编制费、项目风险评估费、节能评估费和社会风险评估费、放射性影响评估费、规划选址意见书编制费等费用。
c)计算方法:依据合同或参照类似工程已发生的费用进行计列。
6.3.6工程保通管理费
a)工程保通管理费指养护工程需边施工边维持通车或通航的养护项目,为保证公(铁)路营运安全、船舶航行安全及施工安全而进行交通(公路、航道、铁路)管制、交通(铁路)与船舶疏导所需的媒体、公告等宣传费用及协管人员经费等。工程保通管理费不含保通工程费。
b)计算方式:工程保通管理费应按设计需要计列。
6.3.7工程保险费
工程保险费指在合同执行期内,施工企业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办理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用,具体如下:
a)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b)第三者责任险是对因实施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进行的保险。
计算方式:工程保险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为基础,按0.4%费率计算。
6.3.8其他费
其他费为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与公路养护相关的费用。
6.4预备费
6.4.1费用组成
预备费由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两部分组成。
6.4.2基本预备费
a)基本预备费包括以下内容:
1)在进行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所增加的工程费用;
2)在设备订货时,由于规格、型号改变的价差;
3)材料货源变更、运输距离或方式的改变以及因规格不同而代换使用等原因发生的价差;
4)在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竣(交)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的费用。
b)计算方法: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养护工程其他费之和为基数,施工图预算按4%的费率计列。
6.4.3价差预备费
a)价差预备费系指设计文件编制年至工程交工年期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等由于政策、价格变化可能发生上浮而预留的费用及外资贷款汇率变动部分的费用。
b)计算方法:价差预备费以概(预)算或修正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总额为基数,按设计文件编制年始至养护项目工程交工年终的年数和年工程造价增涨率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价差预备费=P×[(1+i)n-1—1]
式中:P—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元);
i—年工程造价增涨率(%);
n—设计文件编制年至养护项目开工年+养护项目建设期限(年)。
c)年工程造价增涨率按有关部门公布的工程投资价格指数计算。
d)设计文件编制时间至工程交工在一年以内的工程,不列此项费用。
6.5各项费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
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各项费用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见表16。
表16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各项费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