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指标(定额)适用于河南省普通公路日常养护预算的编制,其中预算指标仅适用于河南省普通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年度预算(计划阶段)的快速编制,预算定额适应于河南省普通公路日常养护项目预算(实施阶段)的编制。 二、本指标(定额)是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表现的日常养护预算指标(定额)。编制预算时,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应按《河南省普通公路日常养护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计算。 三、第一部分预算指标由路基、路面日常养护,桥涵日常养护,隧道日常养护,交通安全及沿线设施日常养护,绿化日常养护,机电日常养护共六章组成;不包括渡口和码头的日常养护。第二部分预算定额由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工程共六章组成。 四、预算指标中的公路技术等级按该路段当年在公路养护主管部门在册的技术等级确定,当年完成了改善工程的路段按新登记的技术等级确定。同一线路不同技术等级应分别计算。 五、预算指标的交通量是指年度预算编制年的上一年年平均昼夜交通量,交通量均折算为小客车标准车型。 六、预算指标中已包含了施工用电费用,不包含运营照明费用(指隧道照明、路灯照明等)。 七、预算指标中已包含了清理各类废渣的远运费用,使用时不得再计算;预算定额中未包含清理各类废料的远运费用,需要时应另行计算。 八、预算指标地区分类调整系数:平原微丘区1.0,山岭重丘区1.1。地形的划分按以下原则执行:平原区指地形平坦,无明显起伏,地面自然坡度小于或等于3°的地区;微丘区指起伏不大的丘陵,地面自然坡度为3°(不含3°)~20°(含20°),相对高差在200m以内的地区;山岭重丘区指地面自然坡度大于20°,相对高差为200~1000m的地区。 九、预算指标是按公路路面使用期3年为基年编制的。编制预算时,应根据路面使用年限影响系数Ki值(见下表)对指标中的工、料、机数量进行调整。 路面使用年限影响系数Ki值表 |
注:1.表中Ki值为1的年份为指标计算基年,按使用年限的第3年(或新、改建及大修工程)确定,每增减一年按以下公式分三个档次进行调整。
当Ni取4~5年(包括第5年)时,以2%递增;当N取6~9年(包括第9年)时,以1.6%递增;当Ni取10~20年(包括第20年)时,以1.2%递增。
K1=1+0.02×(N1-3)(N1=4~5,包括第5年)
K2=K1+0.016×(N2-5)(N2=6~9,包括第9年)
K3=K2+0.012×(N3-9)(N3=10~20,包括第20年)
式中:Ki—路面使用年限影响系数i=1,2,3;
Ni—实际使用年限。
2.当N取1~2年时,属于工程保修期,建议在此期间路面使用年限影响系数Ki值统一取0.55,或根据每条路实际费用支出情况进行调整。
十、本指标(定额)工作时间除隧道工程按7h计算外,其余均按每工日8h计算。
十一、本指标(定额)工作内容均包含了指标(定额)项目全部施工过程,即准备、实施和结束、场内操作范围内的材料运输、辅助和零星用工,工具及机械小修,场地清理等。
十二、使用预算定额编制日常养护项目预算时,若采用《河南省普通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中相关子目时,定额人工应乘以1.05、机械应乘以1.02的系数。
十三、预算定额中未编列的项目,可按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相关定额或其他省(区、市)已发布的养护预算定额计算,但费用定额应执行本定额的规定;对于缺少的项目,可由预算编制单位按照本定额的编制原则、方法编制补充定额,并报送河南省交通工程定额站备查。
十四、本指标(定额)的基价是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的合计价值。基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按《河南省普通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附录三计算,机械使用费按《河南省普通公路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
十五、指标(定额)表中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而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定额内数量带“()”者,则表示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