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公路日常养护预算是合理确定公路日常养护资金需求、编制日常养护费用计划的依据,也是向有关部门申请公路日常养护资金的依据。 4.2公路日常养护预算应按照本办法编制。普通公路主管部门可依据河南省普通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方式、市场化程度、地区差异等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的补充规定,对利润、税金、企业管理费、公路日常养护其他费用及预备费等费用项目的计费方式、费率标准等进行调整,应报送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或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 4.3公路日常养护预算应根据管养公路等级和技术参数(或预估工程量),正确引用日常养护年度预算指标(或公路日常养护预算定额)、取费标准、人工单价、材料和设备预算价格,按照本办法进行编制。 4.4公路日常养护预算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制度,符合公路养护、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预算文件应达到的质量要求是:符合规定、结合实际、经济合理、提交及时、不重不漏、计算正确、打印字迹清晰、装订整齐完善。 4.5编制公路日常养护预算时,除应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