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建筑安装工程费 6.1.1费用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及专项费用。 6.1.2计算原则 建筑安装工程费除专项费用外,其他均按“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即各项费用均以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费率)进行计算,具体要素价格适用增值税税率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 |
为了使计算的各项费用不受各地价格波动的影响,除专项费用外,均以预算指标(或定额)基价为计算基数,采用以下名称:指标(或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指标(或定额)直接费、指标(或定额)设备购置费。指标(或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指标(或定额)直接费、指标(或定额)设备购置费的40%、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专项费用;指标(或定额)直接费包括指标(或定额)人工费、指标(或定额)材料费、指标(或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指标(或定额)人工费、指标(或定额)材料费、指标(或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指标(或定额)设备购置费,上述费用均按《河南省普通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中的附录三“定额基价人工、材料、设备单价表”及《河南省普通公路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规定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的相应基价计算的指标(或定额)费用。指标(或定额)直接费中的相关费用组合是计算措施费、企业管理费的基数。凡费用名称前冠以“指标(或定额)”二字均表示以指标(或定额)基价作为基数计算的。
6.1.3工程类别
6.1.3.1预算指标工程类别
措施费及企业管理费取费标准如下:
——普通公路:采用日常养护预算指标编制的普通公路日常养护预算。
6.1.3.2预算定额工程类别
措施费及企业管理费取费标准的类别划分如下:
a)路基:
1)路基-土石方:指日常养护的路基土、石方作业,路基保洁,特殊路基处理;
2)路基-构造物:指指日常养护中的排水、防护工程,路面附属工程,特殊路基处理中的圬工构造物,涵洞、通道,交通安全设施(金属标志、钢护栏、防眩板(网)、隔离栅除外),拌和站(楼)安拆,便桥、便涵,临时工程,绿化和环境保护等作业。
b)运输:指公路日常养护中用汽车、拖拉机、机动翻斗车、船舶等运送的土石方、路面基层和面层混合料、水泥混凝土及预制构件、绿化苗木等作业。
c)路面:指路面(包括桥面铺装、隧道路面)的所有结构层日常养护及路面(含桥面)保洁。
d)隧道:指隧道土建部分日常养护。
e)桥梁:指小、中、大、特大桥梁日常养护。
f)商混及外购件:指商品混凝土的浇筑、商品沥青混合料和各类商品稳定土混合料的铺筑、外购混凝土构件、设备安装作业等。
g)钢材及钢结构:指日常养护所用的所有钢材和交通安全设施中的金属标志、钢护栏、防眩板(网)、隔离栅及钢结构等作业。购买的路基填料、绿化苗木、商品水泥混凝土、商品沥青混合料和各类商品稳定土混合料、外购混凝土构件不作为措施费及企业管理费的计算基数。
6.1.4直接费
6.1.4.1费用组成
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或修复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6.1.4.2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列入预算指标(或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其内容包括:
a)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b)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c)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人工费以日常养护预算指标(或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数乘以综合工日单价计算。人工工日单价由河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发布,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人工工日单价仅作为编制日常养护预算的依据,不作为实发工资的依据。
6.1.4.3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或修复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的费用,按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价格计算的费用。材料预算价格的组成及计算如下:
a)材料预算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组成。
b)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场外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包装品同收价值。
1)材料原价是指购进材料时的价格,各种材料原价按以下规定计算:
——外购材料:国家或地方的工业产品,按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或供销部门的供应价格计算,并根据情况加计供销部门手续费和包装费。如供应情况、交货条件不明确时,可采用当地规定的价格计算。
——自采材料:自采的砂、石、黏土等材料,按设计成品率及相关指标进行计算;当有社会供应与自采加工两种方式时,应取用经济合理的价格。
2)运杂费是指材料自供应地点至工地仓库(施工地点存放材料的地方)的运杂费用,包括装卸费、运费,还应计囤存费及其他杂费(如过磅、标签、支撑加固、路桥通行等费用)。
——通过铁路、水路和公路运输的材料,按铁路、航运和当地交通运输部门规定的运价或实际调查的平均单位运价计算运费。
一一种材料如有两个以上的供应点时,应根据不同的运距、运量、运价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运费。由于预算指标中汽车运输台班已考虑工地便道特点,以及指标中已计入了“工地小搬运”项目,因此平均运距中汽车运输便道里程不得乘以调整系数,也不得在工地仓库或堆料场之外再加场内运距或二次倒运的运距。
——有容器或包装的材料及长大轻浮材料,应按表1规定的毛质量计算。桶装沥青、汽油、柴油按每吨摊销一个旧汽油桶计算包装费(不计回收)。
表1材料毛重系数及单位毛质量表
材料名称 | 单位 | 毛质量系数 | 单位毛质量 |
爆破材料 | t | 1.35 | |
水泥、块状沥青 | t | 1.01 | |
铁钉、铁件、焊条 | t | 1.10 | |
液体沥青、液体燃料、水 | t | 桶装1.17,油罐车装1.00 | |
木料 | m3 | 原木0.750t,锯材0.650t | |
草袋 | 个 | 0.004t |
3)场外运输损耗是指有些材料在正常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材料场外运输操作损耗率见表2。
表2材料场外运输操作损耗率表(%)
材料名称 | 场外运输(包括一次装卸)损耗率 | 每增加一次装卸损耗率 | |
块状沥青 | 0.5 | 0.2 | |
石屑、碎砾石、砂砾、煤渣、工业废渣、煤 | 1.0 | 0.4 | |
砖、瓦、桶装沥青、石灰、黏土 | 3.0 | 1.0 | |
草皮 | 7.0 | 3.0 | |
水泥 | 1.0 | 0.4 | |
砂 | 一般地区 | 2.5 | 1.0 |
多风地区 | 5.0 | 2.0 | |
注:汽车运水泥,如运距超过500km时,袋装增加损耗率为0.5%。 |
4)材料采购及保管费。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系指材料供应部门(包括工地仓库以及各级材料管理部门)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及工地仓库的材料存储损耗。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以材料的原价加运杂费及场外运输损耗的合计数为基数,乘以采购及保管费率计算。
——钢材的采购及保管费率为0.75%;燃料、爆破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率为3.26%:其余材料为2.06%。商品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合料和各类稳定土混合料、外购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的预算价格计算方法与材料相同。商品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合料和各类稳定土混合料的采购及保管费不计;外购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的采购及保管费率为0.42%。
6.1.4.4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列入日常养护预算指标(定额)中按相应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工程机械费用和小型机具使用费。施工机械使用费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
a)施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应按《河南省普通公路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机械台班单价由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组成。不变费用包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辅助费等;可变费用包括机上人员人工费、动力燃料费、车船税。可变费用中的人工工日数及动力燃料消耗量,应以机械台班费用指标中的数值为准。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同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动力燃料费则按材料费的计算规定计算。
b)当工程用电为自行发电时,电动机械每度(1度=1kW.h)电的单价可由下式近似计算:A=0.15K/N
式中:A-每度电单价(元);
K-发电机组的台班单价(元);
N-发电机组的总功率(kW)。
6.1.5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不含进项税额)是指为满足公路的营运、管理需要购置的构成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和虽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属于设计明确列入设备清单的设备的费用。包括渡口设备,隧道照明、消防、通风的动力设备,公路收费、监控、通信、供配电及照明设备。设备购置费计算应符合以下规定:
a)设备购置费应由设计单位列出计划购置的清单(包括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以设备预算价计入。
b)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各种税费按编制期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c)需要安装的设备,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有关规定计算设备的安装工程费。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附录C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标准的规定执行。
6.1.6措施费
措施费包括:基本措施费、施工进出场费、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交通安全维护费。
6.1.6.1基本措施费
a)基本措施费用包含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工地转移费、施工辅助费。
1)冬季施工增加费是指按照公路养护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冬季施工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采取的防寒保温设施、工效降低和机械作业效率降低以及技术操作过程的改变等所增加的有关费用。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包括:
一因冬季施工所需增加的一切人工、机械与材料的支出;
一施工机械所需修建的暖棚(包括拆、移),增加其他保温设备的购置费用;
一因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需增加的一切保温、加温及照明设备等有关支出;
一清除工作地点的冰雪等与冬季施工有关的其他各项费用。
2)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雨季期间施工时,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采取的防雨、排水、防潮和防护措施、工效降低和机械作业率降低以及技术作业过程的改变等,所需增加的有关费用。雨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包括:
—因雨季施工所需增加的工、料、机费用的支出,包括工作效率的降低以及对易被雨水冲毁的工程所增加的工作内容等的支出;
—路基土方工程的开挖和运输,因雨季施工(非土壤中水影响)而引起的泥土黏附工具、降低工效所增加的费用;
—因防雨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的费用;
—材料因受潮、受湿的耗损费用;
—增加防雨、防潮设备的费用;
—其他有关雨季施工所需增加的费用。
3)工地转移费是指施工企业迁至新工地的搬迁费用。工地转移费的内容包括:
—施工单位职工及随职工迁移的家属向新工地转移的车费、家具行李运费、途中住宿费、行程补助费、杂费等;
—公物、工具、施工设备器材、施工机械的运杂费,以及外租机械的往返费及施工机械、设备、公物、工具的转移费等;
—非同定工人进退场的费用。
4)施工辅助费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和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施工监控等费用。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及仪器、仪表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生产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工程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的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但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养护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的费用。
b)计算方法。
1)用预算指标计算的基本措施费以各类工程的指标人工费和指标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费率按4.326%计算。
2)用预算定额计算的基本措施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选用表3的费率计算。
表3基本措施费费率表(预算定额)(%)
工程类别 | 日常养护 |
路基-土石方 | 2.992 |
路-构筑物 | 3.448 |
运输 | 1.295 |
路面 | 3.096 |
隧道 | 3.757 |
桥梁 | 4.442 |
商品混凝土及外购件 | 9.994 |
钢材及钢结构 | 2.765 |
6.1.6.2施工进出场费
a)施工进出场费是指养护施工期间养护施工机械和接送施工人员的车辆,由施工驻地或停车场至施工作业点及转移施工作业点的往返行(空)驶费用(含通行费)。
b)施工进出场费综合里程按施工驻地至各养护路段距离的加权平均值计算。
c)施工进出场费综合里程数在表列里程之间时,费率可内插计算。施工进出场费综合里程在5km以内的工程按5km计取。
d)取费标准:
1)用预算指标计算的施工进出场费以各类工程的指标人工费和指标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选用表4的费率计算。
表4施工进出场费费率表(预算指标)(%)
2)用预算定额计算的施工进出场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选用表5的费率计算。
表5施工进出场费费率表(预算定额)(%)
6.1.6.3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a)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是指由于边施工边维护通车,受行车干扰的影响,致使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
b)取费标准:
1)用预算指标计算的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以受行车影响部分的工程项目的指标人工费和指标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其费率按表6计算。
表6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费率表(预算指标)(%)
注:交通量按施工期上一年各路段加权平均每昼夜交通量计算(交通量换算采用小客车为标准车型)。
2)用预算定额计算的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以受行车影响部分的工程项目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一级公路按表7的费率计算,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按表8的费率计算。
表7一级公路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费率表(预算定额)(%)
6.1.6.4交通安全维护费
a)交通安全维护费是指在养护施工期间正常状况下(非应急状况下)为保证本项目施工路段的交通畅通、安全行驶,而设置的标志、标牌、安全锥等临时安全设施所需费用,摆放、回收、维护临时安全设施的人工及机械费用,以及保通协管人员、车辆等费用。
b)取费标准:
1)用日常养护年度预算指标计算的交通安全维护费以指标人工费和指标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费率按3.5%计算。
2)用日常养护年度预算定额计算的交通安全维护费以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费率按3.0%计算。
6.1.7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包括基本费用、主副食运费补贴、职工探亲路费、职工取暖补贴、财务费用等。各项费用具体内容如下:
a)基本费用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基本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人员工资:系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办公费:系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通信、网络、书报、办公软件、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用煤(电、气)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系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
4)固定资产使用费:系指管理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系指企业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系指企业支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职工福利费:系指按国家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8)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9)工会经费:系指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系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不含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11)保险费:系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及生产用车辆等保险费用及人身意外伤害险。
12)工程保修费:系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规定保修期以内的修理费用。
13)工程排污费:系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排污费用。
14)税金:系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5)其他:系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必要的费用支出,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交工文件编制费、招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以及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产生的管理费用等。
b)主副食运费补贴是指施工企业在远离城镇及乡村的野外施工时购买生活必需品所需增加的费用。
c)职工探亲路费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施工企业职工在探亲期间发生的往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和途中住宿费等费用。
d)职工取暖补贴是指按规定发放给施工企业职工的冬季取暖费和为职工在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取暖设施的费用。
e)财务费用是指施工企业为筹集资金提供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f)取费标准:
1)用预算指标计算的企业管理费计算方法:以各类工程的指标直接费为基数,费率按4.946%计算。
2)用预算定额计算的企业管理费计算方法: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费率按表9计算。
表9企业管理费费率表(预算定额)(%)
工程类别 | 日常养护 |
路基-土石方 | 4.629 |
路基-构筑物 | 5.783 |
运输 | 3.051 |
路面 | 4.689 |
隧道 | 6.062 |
桥梁 | 7.952 |
商品混凝土及外购件 | 9.655 |
钢材及钢结构件 | 3.956 |
6.1.8规费
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按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缴纳或计取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具体内容如下:
a)社会保险费具体包含如下内容:
1)养老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包括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
2)失业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工伤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b)住房公积金是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c)规费的计算方式: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含施工机械费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表10中的费率标准(现行标准)计算。
表10规费费率表(%)
规费名称 | 养老保险费 | 失业保险费 | 医疗保险费 | 工伤保险费 | 住房公积金 | 合计 |
费率 | 16 | 0.7 | 7.3 | 1 | 8.5 | 33.5 |
注:可根据同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政策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6.1.9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按指标(或定额)直接费及措施费、企业管理费之和的7.42%计算。
6.1.10税金
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税金=(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建筑业增值税税率(%)
建筑业增值税税率按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6.1.11专项费用
6.1.11.1施工场地建设费
a)施工场地建设费包含以下内容:
1)承包人驻地、工地试验室、钢筋集中加工、混合料集中拌制、构件集中预制等所需的办公、生活居住房屋、公用房屋和生产用房屋临时租用费和使用费等(如仓库、加工厂、加工棚、空压机站、停机棚、值班室等)。
2)场区平整(山岭重丘区不含土石方工程)、硬化、排水、绿化、标志、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围墙隔离设施等费用。不包括钢筋加工的机械设备、混合料拌和设备及安拆、预制构件台座、预应力张拉设备、起重及养护设备,以及预算项目中的临时工程费用。
3)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各种临时工作便道(包括汽车、人力车道)、人行便道,工地临时用水、用电的水管支线和电线支线,临时构筑物(如水井、水塔等)、其他小型临时设施等的搭设或租赁、维修、拆除、清理的费用。
4)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指裸露的施工场地覆盖防尘网、施工便道和施工场地洒水或喷洒抑尘剂,运输车辆的苫盖和冲洗,环境敏感区设置围挡,防尘标识设置,环境监控与检测等所需要的费用。
5)工地试验室所发生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试验设备和仪器等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用。
6)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等费用。
b)施工场地建设费以指标(或定额)建安工程费(不含专项费用)为基数,按表11的费率,以累进方法计算。
表11施工场地建设费费率表
施工场地建设费计费基数(万元) | 费率(%) | 算例(万元) | |
施工场地建设费计费基数M | 施工场地建设费 | ||
100以下 | 3.221 | 100 | 100×3.221%=3.22 |
100~300 | 2.388 | 300 | 3.22+200×2.388%=8.00 |
300~500 | 1.760 | 500 | 8.00+200×1.760%=11.52 |
500~1000 | 1.257 | 1000 | 11.52+500×1.257%=17.81 |
1000~3000 | 0.859 | 3000 | 17.81+2000×0.859%=34.99 |
3000~5000 | 0.590 | 5000 | 34.99+2000×0.590%=46.79 |
5000~10000 | 0.461 | 10000 | 46.79+5000×0.461%=69.84 |
10000以上 | 0.266 | 20000 | 69.84+10000×0.266%=96.44 |
6.1.11.2安全生产费
a)安全生产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费用;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费用;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费用: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费用;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费用;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急演练等有关工作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b)安全生产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安全生产费本身)为基数,费率按预算文件编制时国家规定的费率计算。
6.2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6.2.1费用组成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内容包含临时占地费、拆迁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其他费。
6.2.2临时占地费
临时占地费包括临时征地使用费、复耕费。
a)临时征地使用费是指为满足养护施工所需的承包人驻地、预制场、拌和场、仓库、加工厂(棚)、堆料场、取弃土场、进出场便道、便桥等所有的临时用地及其附着物的补偿费用。
b)复耕费是指临时占用的耕地、鱼塘等,在工程交工后将其恢复到原有标准所发生的费用。
6.2.3拆迁补偿费
拆迁补偿费是指占用土地地上、地下的房屋及附属构筑物,公用设施、文物等的拆除、发掘及迁建补偿费等。
6.2.4水土保持补偿费
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与水土保持补偿相关的费用。
6.2.5其他费用
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与占地拆迁相关的费用。
6.2.6计算方法
a)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应根据工程用地和临时用地面积及其附着物的情况,以及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河南省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计算。
b)森林植被恢复费应根据审批单位批准的日常养护占用林地的类型及面积,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河南省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计算。
c)当与原有的电力电信设施、管线、水利工程、铁路及铁路设施互相干扰时,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商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和补偿金额,也可由这些部门按规定编制费用以确定补偿金额。
d)水土保持补偿费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进行计算。
6.3日常养护其他费用
6.3.1费用组成
日常养护其他费用包含项目管理费、前期工作费、工程保险费、其他费用。
6.3.2项目管理费
6.3.2.1费用组成
项目管理费包含养护管理单位项目管理费、信息化费、工程监理费。
6.3.2.2养护管理单位项目管理费
养护管理单位项目管理费是指养护管理单位(业主)为公路日常养护项目的准备、实施、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费用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施工现场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信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招标管理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养护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审计费、各种税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业务招待费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养护管理单位项目管理费以指标(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均按表12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表12养护管理单位项目管理费费率表
6.3.2.3信息化费
信息化费是指为保证各等级公路的服务功能,对存储公路路况的调查数据,公路设施各项指标的检测、评定数据系统进行的维护、更新和动态管理所需的费用。根据日常养护项目实际情况,如需要计列时,以指标(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表13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表13信息化费费率表
6.3.2.4工程监理费
工程监理费是指按施工监理规范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所发生的费用。工程监理费费用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施工现场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办公、试验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信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投标费用;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业务招待费;财务费用、监理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交工验收费、各种税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工程监理费根据日常养护项目实际情况,如需要计列时,以指标(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表14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表14工程监理费费率表
6.3.3前期工作费
前期工作费包括养护方案编制费、招标费。
a)养护方案编制费是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对日常养护作业质量要求、作业标准、作业流程做出相应规定的技术性文件所发生的费用。
b)招标费是指日常养护项目招标所需的费用,包括招标代理费及相应的招标文件、招标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
c)前期工作费根据日常养护项目实际情况,如需要计列时,以指标(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照表15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表15前期工作费费率表
6.3.4工程保险费
工程保险费是指在合同执行期内,施工企业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办理保险的费用,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a)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b)第三者责任险是对因实施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进行的保险。
c)计算方式:工程保险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为基础,按0.4%的费率计算。
6.3.5其他费
其他费是指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有关公路养护相关的费用。
6.4基本预备费
a)基本预备费包括以下内容:
1)在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计划范围内所增加的工程和费用。
2)在设备订货时,由于规格、型号改变的价差;材料货源变更、运输距离或方式的改变以及因规格不同而代换使用等原因发生的价差。
3)由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b)计算方法: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日常养护其他费用之和为基数按5%的费率计算。
6.5各项费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
日常养护预算各项费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见表16。
表16日常养护预算各项费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