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1、本章定额包括盐渍土路基隔断层、路基注浆加固、采空区处治、格宾网填石防护、液压碾压实填料项目。
2、路基注浆加固定额中未包括添加剂,水泥浆设计配合比与定额不符时可以调整。
3、钻机钻孔定额中关于土石的划分:
A.砂、土类:粒径不大于2mm的土(包括砂、砂性土以及各种土)。
B.砂砾、卵石类:包括砂砾、砾石、卵石等。
砂砾:粒径2mm~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指质量比,下同)小于或等于50%,包括礓石及粒状风化。
砾石:粒径2mm~20mm的角砾、圆砾含量大于50%,有时还包括粒径20mm~200mm的碎石、卵石,其含量在1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卵石:粒径20mm~200mm的碎石、卵石含量大于10%,有时还包括块石、漂石,其含量在1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C.软石:饱和单轴极限抗压强度在40MPa以下的各类松软的岩石,如胶结不紧的砾岩、泥质页岩、砾岩、页岩、泥灰岩、软而节理较多的石灰岩等。
D.次坚石:饱和单轴极限抗压强度在40MPa~100MPa的各类较坚硬的岩石,如硅质页岩、硅质砂岩、石灰岩等。
4、工程量计算规则:
(1)钻孔深度按照开孔标高至采空区底部标高。钻孔中同一孔内的不同土质,不论其所在的深度如何,均采用总孔深定额。
(2)充填固结注浆定额中注浆液按水泥、粉煤灰浆液,水固比为1:1.2,固相比为2:8。若设计配合比与定额不同时,水泥、粉煤灰材料可按下式进行换算。
Si=Sd/Ld×Li
式中:Si——按设计配合比计算后的注浆液各组成材料数量;
Sd——设计配合比中注浆液各组成材料数量比(重量比);
Ld——定额中注浆液各组成材料数量比(重量比)(水:水泥:粉煤灰=1:0.24:0.96);
Li——定额中注浆液各组成材料数量。
(3)帷幕注浆定额中注浆液按水泥、粉煤灰、水玻璃浆液,水固比为1∶1.2,固相比为2∶8,水玻璃用量为水泥用量的3%编制。若设计配合比与定额不同时,水泥、粉煤灰材料换算可按照(2)的公式计算。
按设计配合比计算后的水玻璃数量=按设计配合比计算后的水泥数量×设计水玻璃用量比。
(4)注浆定额中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得随注浆液设计配合比的变化而调整;施工中输液管道、阀门等已在定额中摊销,不得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