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1 说明
E.1.1
绿化工程定额包括绿化整修,绿化补植,苗木起挖、运输,生态恢复等共四节。
E.1.2
定额的工程内容中清理场地,是指工程完工后将树穴余土杂物清除并归堆,需外运时,其费用另按土石方有关定额子目计算。
E.1.3
补植子目中均按可用土的情况进行编制,若需要换土,则按相关定额进行计算。
E.1.4
定额中的胸径是指距地坪1.30m高处的树干直径;株高是指树顶端距地坪的高度。
E.2 绿化整修
E.2.1 说明
E.2.1.1
绿化整修定额包括整修行道树、草坪,整修绿化平台,铺填种植土等。
E.2.2
预算定额
表E.1~表E.3规定了公路养护绿化整修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
E.3 绿化补植
E.3.1
说明
E.3.1.1 绿化补植定额包括补植草皮、补草籽,补植乔木,补植灌木等。
E.3.1.2
定额中的苗木(乔木、灌木等)为综合树种,预算编制时应依据设计图纸抽换苗木材料。
E.3.1.3
定额中已综合了挖树穴工程量,底肥费用计入其他材料费中。
E.3.1.4
挖树穴土方按普通土编制,树穴为松土时人工乘以0.75系数;硬土人工乘以1.4系数;碎石土人工乘以1.6系数。
E.3.1.5
珍贵树木的栽植另行计算。
E.3.1.6
带土球乔、灌木栽植,土球的规格按设计要求确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常绿乔木按胸径8~10倍计算;落叶乔木按胸径8倍计算;灌木按地径的7倍或按灌高的1/3~1/4计算。
E.2.2
预算定额
表E.4~表E.6规定了公路养护绿化补植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
E.4 苗木起挖、运输
E.4.1
说明
E.4.1.1
苗木起挖、运输定额包括伐树、挖根,人工起挖树苗,乔木、灌木(带土球)运输,乔木(裸根)运输,灌木(裸根)运输,草皮运输等。
E.4.1.2
定额中的苗木运输供养护单位自有苗圃时使用,苗木为外购时,其运输费用应包含在材料单价中。
E.4.2
预算定额
表E.7~表E.12规定了苗木起挖、运输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
E.5 生态修复
E.5.1
说明
生态修复定额包括植草护坡等项目生态修复措施。
E.5.2
预算定额
表E13规定了公路养护生态修复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