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1.本章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的门窗工程。站区围墙大门、电动伸缩门工程按照第10章站区性建筑工程执行。
2.木门窗工程包括框与扇的制作与安装、刷油漆、装配玻璃与五金及配件、安装纱扇、钉铁纱、补塞框缝等工作内容。
3.钢门窗与铝合金门窗及塑钢门窗工程包括门窗购置、拼装组合、安装、安装纱扇、安装密封条、刷油漆、装配玻璃与五金及配件、安装地弹簧、钉铁纱、补塞框缝等工作内容。
4.钢木大门工程包括钢木大门购置、装配玻璃与五金及配件、安装小门、固定铁脚、安装密封条、补塞框缝、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5.防火门工程包括门购置、装配五金与配件、安装密封条、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6.电子感应门、金属卷帘门工程包括门购置与安装、感应装置购置与安装、电动装置购置与安装、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7.窗工程包括窗帘盒的制作与安装、成品窗帘盒购置与安装、刷油漆等工作内容。工程实际与定额不同时不做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门窗按照门窗洞口面积计算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