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1.本章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除第9章与第10章单独设置钢结构的构筑物)的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包括钢结构与钢构件。定额中其他钢结构是指钢平台、钢栏杆、钢梯、钢盖板、设备支架(非开关场设备)等。
2.钢结构构件连接综合考虑了焊接与螺栓连接。
3.钢结构工程包括钢结构构件制作、购置、连接、组装、拼装、运输、安装、除锈、刷油漆、喷锌、安装后补刷油漆或喷锌、安装沉降观测装置、安拆脚手架等工作内容。
(1)钢结构构件连接螺栓为成品购置。
(2)钢格栅板为镀锌结构。
4.钢结构防火、加强防腐、喷锌、镀锌工程包括底面处理、刷喷面层等工作内容。
5.钢结构现场除锈综合考虑了手工除锈、机械除锈、酸洗除锈工艺方法,执行定额时不做调整。
6.钢结构刷油漆综合考虑了不同的施工方法与喷刷遍数,执行定额时不做调整。沿海及重度污染腐蚀地区,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加强防腐,其费用单独计算。
7.钢结构刷防火漆按照满足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标准考虑的,综合了不同的施工方法与喷刷遍数,执行定额时不做调整。
8.钢结构镀锌定额包括单程30km的双程运输,当运输距离单程超出30km时,按照公路货运标准计算运输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钢结构按照钢结构构件成品重量计算工程量,应计算连接、组装所用连接件及螺栓的重量,不计算损耗量(包括钢结构下料剪切或切割损耗量、切边与切角及形孔的损耗量)。钢结构安装所用的螺栓不计算重量。
(1)钢结构屋架重量应计算屋架上下弦支撑、系杆的重量。
(2)钢结构柱重量应计算柱头、柱脚、牛腿的重量。
2.钢结构刷涂料按照钢结构构件成品重量计算。由于钢结构构件表面积的差异,计算其他钢结构刷防火涂料、防腐涂料、喷锌、镀锌重量时,按照其他钢结构的重量乘以1.35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