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1.本章钢板桩、圆木桩项目打桩工程按照一级土编制的,如实际为二级土时,其相应的人工数量、机械台班数量乘以1.35系数。打桩土质级别划分见附录H。
2.当钢板桩重复利用时,每打入一次按照20%桩消耗量计算桩材料费。定额综合考虑了桩维修、桩占用时间,执行定额时不做调整。
3.水泥搅拌桩分粉喷桩、浆旋喷桩两种。工程实际水泥用量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余不变。水泥搅拌桩充盈系数为1.05,损耗率为1.5%。
4.工程采用三重管法施工水泥浆旋喷桩时,按照双重管法定额乘以1.2系数。
5.换填定额子目中不包括被换填土方的开挖、运输费用,其费用按照第1章相应的定额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定额说明中调整单价部分的工程量仅为超出定额技术标准部分的工程量,不包括符合定额技术条件部分的工程量。
2.打拔钢板桩按照设计成品重量以吨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3.水泥搅拌桩按照设计桩长增加0.25m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立方体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4.换填是按照被换填材质的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