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1.定额中模板综合考虑了钢模板、组合模板、复合模板、木模板及砖地模和混凝土地模,实际施工采用不同模板时,不做调整。定额综合考虑了现浇混凝土柱高度超过6m、现浇混凝土梁板高度超过3.6m、基础及地下墙(壁)埋深超过3m的模板支撑措施,执行定额时不再另行增加模板支撑费用。
2.设备基础定额适用于转动、非转动机械设备及箱(罐)类设备基础工程。
3.毛石混凝土基础定额中毛石含量占混凝土体积20%,设计要求配比含量不同时可以调整。
4.一般设备基础是指外形方正、带台阶的基础;复杂设备基础是指外形不规则(圆形、多边形或其他复杂形状)并带有风道、孔洞(不包括螺栓孔)的基础;弧型基础适用于管道支座基础。
5.复杂地坑是指带有顶板、设备基础、支墩、沟槽、隔墙、密闭门或人孔等不同结构的地坑,其余为一般地坑。
6.现浇框架分别执行相应的柱、梁定额。有梁板包括肋形板、密肋形板和井式梁板。
7.现浇零星构件包括压顶、雨篷板等。预制小型构件包括体积在0.1m3以内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
8.预制角钢框混凝土盖板定额中包括钢筋及角钢用量,其含量与设计不同时可以调整。定额中包括角钢框刷油漆费用,如镀锌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9.外包钢现浇混凝土柱,混凝土部分执行矩形柱相应定额,外包钢骨架制作、安装执行金属结构有关定额。
10.钢筋混凝土定额中不包括钢筋、铁件费用(特殊说明除外)。钢筋按照机械加工、手工绑扎与焊接综合考虑,工程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不做调整。
11.定额中φ10以内钢筋按照不同规格Ⅰ级钢考虑,φ10以外钢筋按照不同规格Ⅰ~Ⅲ级钢考虑,执行定额时,除另有说明外不做调整。
12.定额综合考虑了钢筋、铁件施工损耗率,工程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不做调整。
13.弧形钢筋(不分曲率大小)执行相应钢筋定额时,人工费与机械费乘以1.6系数。
14.定额中混凝土是按照集中搅拌站搅拌制备。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石子粒径、搅拌方式不同时按照附录D换算。
15.轻骨料墙板定额中,骨料是按照陶粒考虑,如设计选用骨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16.定额中预制构件包括砖地模、混凝土地模的铺设及拆除,地模费用见表4-1。
17.混凝土构件安装分现场预制构件安装和购置成品构件安装。现场预制构件安装定额中包括了1km场内运输,工程实际运距超出1km时,应增加构件运输费用。
18.定额中构件安装、装卸、水平运输机械是综合考虑的,工程施工中不得因机械配备而调整费用。
19.构件安装包括表面清理。混凝土构件表面需要凿毛时,应另行计算。构件接头的二次灌浆己综合在安装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20.预制钢筋混凝土板补浇板缝宽度(指下口宽度)大于30mm时,执行现浇平板定额。
21.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距离在30km以内时,执行本定额运输费用标准;运输距离超过30km时,按照公路货运标准计算运输费用。
表4-1 地模费用计算表 单位:m2 | ||||
材料编号 | 4100001 | 4100002 | ||
项目 | 混凝土地模 | 砖地模 | ||
材料基价(元) | 112.33 | 38.55 | ||
人工费(元) | 51.05 | 17.02 | ||
材料费(元) | 60.79 | 21.48 | ||
机械费(元) | 0.49 | 0.05 |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人工 | 普通工 | 工日 | 0.861 | 0.287 |
建筑技术工 | 工日 | 0.369 | 0.123 | |
材料 | 普通硅酸盐水泥32.5 | t | 0.0003 | |
水泥砂浆1:2 | m3 | 0.04 | ||
素水泥浆 | m3 | 0.002 | ||
现浇混凝土C15-40现场搅拌 | m3 | 0.15 | ||
粗砂 | m3 | 0.04 | 0.074 | |
碎石40 | m3 | 0.18 | 0.033 | |
石灰膏 | m3 | 0.002 | ||
标准砖240×115×53 | 千块 | 0.045 | ||
铁钉 | kg | 0.05 | ||
聚氯乙烯塑料薄膜0.5mm | m2 | 0.22 | ||
水 | t | 0.15 | 0.0800 | |
木模板 | m3 | 0.002 | ||
机械 | 夯实机 | 台班 | 0.008 | 0.002 |
混凝土振捣器(插入式) | 台班 | 0.01 | ||
木工圆锯机500mm | 台班 | 0.006 |
22.加固工程。
(1)本定额不包括拆除混凝土地坪、挖填土方、排除地下障碍物。遇特殊作业需做排水、通风处理时,其费用可另行计算。
(2)混凝土加固基础、柱、梁、板均按木模考虑,其计价方法按钢筋混凝土分部工程说明计算。
(3)柱加固定额中已扣除柱、梁、板叠合混凝土体积。
(4)梁围套加固定额中楼板洞补缺混凝土体积已综合在定额内。
(5)被加固体的表面修补不包括在定额内容中。
(6)本定额不包括钢板涂刷防锈漆、防火漆工作内容。
(7)本定额适用单位工程10m2以上工作量的粘钢工程。
23.工程采用何种模板,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工程量计算规则
1.现浇和预制混凝土定额子目的计量单位,除注明按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外,均按照设计图纸尺寸以立方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不扣除钢筋、铁件和螺栓所占体积。
2.现浇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1)基础工程量计算:
1)基础、底板、垫层工程量扣除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2)条形基础含有梁式和无梁式。凡有梁式条形基础其梁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度)A超过1.2m时(见图4-1),B部分按照条型基础计算工程量,A部分按照地下室混凝土墙计算工程量。
3)支架类独立基础短柱高度超过1.2m时,其基础短柱执行现浇柱定额。
4)设备基础按照不同体积分别计算工程量。框架式设备基础应分别按照基础、柱、梁、板和墙的相应定额计算工程量。当一个设备基础部分为块体、部分为框架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
5)计算设备基础工程量时,不扣除地脚螺栓孔单个面积在0.05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6)布置在梁、楼板上的设备基础,其体积并入依附的梁、板工程量内。
7)布置在坑、池底板上的设备基础,其体积并入依附的底板工程量内。
8)二次灌浆按照实际灌浆体积计算工程量。计算设备基础台面二次灌浆时,不扣除地脚螺栓孔单个面积在0.05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2)电缆埋管外包混凝土按照施工图外围轮廓尺寸计算工程量,不扣除埋管所占体积。
(3)柱工程量计算。
1)柱高度计算:
——有梁板柱按照柱基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的高度计算。
——无梁板柱按照柱基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的高度计算。
——有楼板隔层的框架柱按照柱基上表面至柱顶的高度计算。
——构造柱按照全高计算,嵌入墙体部分的体积并入构造柱中。
2)依附于柱上的混凝土结构牛腿工程量并入到柱工程量内计算.
3)柱帽工程量并入到柱工程量内计算。
(4)梁工程量计算:
1)梁高从梁底面计算至梁顶面。
2)梁长度计算:
——梁与柱连接时,梁长按照柱与柱之间的净距计算。
——次梁与柱和主梁连接时,次梁长度按照柱内侧面或主梁内侧面的净距计算。
——梁与砌体墙交接时,伸入墙内的梁头应计算梁的长度。
——梁与混凝土墙交接时,梁长度计算至墙内侧面。
——圈梁与过梁连接时,过梁长度按照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计算,其他按照圈梁长度计算。
3)梁端支撑处如有浇制混凝土垫块者,其体积并入梁内计算。
(5)板工程量计算:
1)计算混凝土板工程量时,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预留孔所需工料也不增加。
2)伸入砌体墙内的板头工程量并入板工程量内计算。
3)框架结构有梁板按照框架梁间净体积计算,非框架主梁、次梁、板体积一并计算工程量,不扣除板与柱交叉重复部分混凝土体积。
4)周边有梁的平板,梁与板应分别计算工程量。板的长度或宽度计算至梁内侧面。
(6)墙(壁)工程量计算:
1)计算墙、间壁墙、电梯井壁工程量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以上孔洞所占体积。
2)混凝土墙(壁)中的圈梁、过梁、暗梁、暗柱不单独计算工程量,其体积并入墙(壁)体积内计算。
3)混凝土墙(壁)与底板、顶板连接处“三角形”工程量并入墙(壁)体积内计算。
4)混凝土墙(壁)与底板以底板顶标高分界;混凝土墙(壁)与顶板以顶板底标高分界。
(7)整体楼梯工程量计算:
1)整体楼梯应分层按照其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计算。楼梯水平投影面积包括踏步、斜梁、休息平台、平台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楼梯与楼板的划分界限以楼梯梁的外侧面分界;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梁连接时,以楼梯最后一个踏步外沿加300mm分界。
2)楼梯井宽度大于300mm时,其面积应扣除。
3)伸入墙内部分的混凝土体积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4)楼梯基础、栏杆、栏板、扶手单独计算工程量。
(8)混凝土台阶按照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梯带根据材质按照零星构件单独计算。台阶定额中不包括垫层及面层,应分别执行相应定额。当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分界线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mm计算,平台另行计算。
(9)挑檐、天沟与梁连接时,以梁外侧面分界。
3.预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定额中未包括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安装、运输损耗,应按照表4-2的系数分别计算。
表4-2 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安装、运输损耗率表 | |
项目 | 损耗率(%) |
9m以上桩、柱、框架 | 1 |
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钢筋混凝土桩 | 1.5 |
注 损耗系数由构件制作地点的堆放、运输损耗20%、构件场外运输损耗50%、构件安装损耗30%组成。 |
4.钢筋工程量计算。
(1)钢筋工程量由设计用量、连接用量、施工措施用量组成。计算钢筋工程量时,不计算钢筋连接铁件、绑扎钢筋镀锌铁丝、焊接钢筋焊条、螺纹连接套筒、电渣压力焊剂重量。
(2)钢筋设计用量计算:
1)钢筋设计用量按照设计长度乘以钢筋单位理论重量计算。
2)钢筋设计含有搭接长度时,搭接用量计算在设计用量中,不再单独计算连接用量。
3)钢筋设计长度与根数应根据构件尺寸和结构设计规范要求计算。
(3)钢筋连接用量计算:
1)钢筋连接用量按照施工图规定计算。
2)施工图未规定者,按照单位工程施工图设计钢筋总用量4%计算,并入钢筋用量。
3)计算钢筋连接用量基数时,不包括设计已含搭接的钢筋用量,对焊、电渣压力焊、螺纹连接、冷挤压、植筋的钢筋用量亦不作为计算钢筋连接用量基数。
(4)施工措施钢筋用量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无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建筑物施工措施钢筋用量按照单位工程施工图设计钢筋用量与连接用量之和0.5%计算,构筑物施工措施钢筋用量按照单位工程施工图设计钢筋用量与连接用量之和2%计算。
5.铁件工程量计算。
(1)铁件、设备螺栓固定架、穿墙钢套管按照设计图示尺寸、依据钢材单位理论质量计算工程量,不计算焊条重量。
(2)计算预埋螺栓工程量时,应包括螺头、螺杆、螺母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