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本章定额适用于站区及建筑室内消防安装工程,包括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水灭火系统
本部分定额适用于站区及建筑室内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各种组件、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气压水罐的安装及管道支吊架的制作、安装工程。
(1)界线划分
1)室内外管道以建筑物外墙外边线外1m分界,管道进建筑物入口处设有阀门者以阀门分界。
2)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消防泵间管道与水灭火系统界线以泵间外墙分界。
(2)管道安装工作内容
1)一次性水压试验。
2)镀锌钢管法兰连接中管件是按照成品考虑。定额包括直管、管件、法兰等安装,但管件、法兰的主材费应按照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3)管道的材质为镀锌无缝钢管。
(3)喷头、湿式报警装置及水流指示器安装定额均按照管网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考虑的,定额中包括丝堵、临时短管安装、拆除及其摊销等工作内容。
(4)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定额中包括给水三通至喷头、阀门间的管道、管件、阀门、喷头等安装内容。但管道和喷头的主材费用按照设计规定另加损耗单独计算。
(5)消火栓安装定额按照成套安装考虑,包括消火栓、消火水龙带、消火栓箱、消火栓水枪等。安装组合卷盘式室内消火栓时,执行室内消火栓安装定额乘以1.2系数。
(6)隔膜式气压水罐安装定额按照设备带有地脚螺栓考虑,二次灌浆费用另行计算。
(7)管道支吊架制作与安装定额综合考虑了支架、吊架及防晃支架等不同结构形式的支吊架。
(8)管网冲洗定额是按照水冲洗考虑的,工程采用水压气动冲洗时,可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定额只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
(9)本部分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
——阀门、法兰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
——消火栓管道、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及水箱制作安装。
——各种消防泵、稳压泵安装及设备基础二次灌浆。
——各种仪表的安装及带电信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的接线、校线。
——各种设备支架的制作与安装。
——管道、设备、支架、法兰焊口的除锈与刷油漆。
(10)其他
1)安装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时,按照相应定额的人工工日数乘以1.3系数。
2)执行定额时,主体结构为全框架的工程,人工工 日数乘以系数1.05;主体结构为内框架的工程,人工工日数乘以1.03系数。
2.气体灭火系统
本部分定额适用于站区及建筑室内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和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中的管道、管件、系统组件等安装工程。
(1)无缝钢管、钢制管件、选择阀安装及系统组件试验定额适用于卤代烷1211和1301灭火系统工程。工程采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时,执行卤代烷灭火系统相应定额乘以1.20系数。
(2)管道及管件安装。
1)螺纹连接的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安装时,按照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安装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0。
2)无缝钢管螺纹连接定额中不包括钢制管件安装内容,按照设计标准执行相应的钢制管件安装定额。
3)无缝钢管法兰连接定额中管件按照成品考虑,弯头两端按照短管焊接法兰考虑的。定额中包括了直管、管件、法兰等安装工作内容,但管件、法兰的主材费按照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4)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均不含镀锌费,发生时按照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3)喷头安装定额中包括管件安装及配合水压试验安装拆除丝堵的工作内容。
(4)贮存装置安装定额中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固定支架与框架安装、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气液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阀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等工作内容。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不须增压,执行定额时扣除高纯氮气费用,其余不变。
(5)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安装定额包括泄露报警开关、配重及支架等安装工作内容。
(6)气体灭火系统调试试验时采取的安全措施,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另行计算费用。
(7)本部分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管道支吊架的制作与安装。
2)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的焊接或法兰连接。
3)管道及支吊架的除锈与刷油漆。
4)电磁驱动器与泄露报警开关的电气接线、校线。
3.泡沫灭火系统
本部分定额适用于高、中、低倍数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工程。
(1)泡沫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定额中包括整体安装、焊法兰、单体调试及配合管道试压时隔离本体等工作内容。但不包括支架的制作与安装、设备基础二次灌浆的工作内容。地脚螺栓按照本体自带考虑。
(2)本部分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泡沫灭火系统的管道、管件、法兰、阀门、管道支架等安装及管道系统水冲洗等。
2)泡沫喷淋系统的管道、组件、气压水罐、管道支吊架等安装及管道系统水冲洗等。
3)消防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
4)泡沫液贮罐安装、设备支架制作与安装。
5)油罐上安装的泡沫发生器及化学泡沫室。
6)除锈、刷油漆、绝热。
7)泡沫液充装。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本部分定额适用于探测器、模块(接口)、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报警联动一体机、重复显示器、报警装置、远程控制器、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信、报警备用电源等安装工程。
(1)本部分定额包括以下工作内容:设备和元件的搬运、开箱、检查、清点、杂物回收、安装就位、接地、密封箱、机内的校线、接线、挂锡、编码、测试、本体调试、清洗、记录整理等。
(2)本部分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设备支架、底座、基础的制作与安装。
2)构件加工、制作。
3)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
4)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
5)GRT彩色显示器安装。
5.消防系统调试费按照消防安装工程人工工日数18%计算,其中人工费55%,材料费20%,机械费25%。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钢制管件按照设计用量计算工程量。
2.水灭火系统管道、气体灭火系统管道按照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以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
3.泡沫发生器按照不同型号以台为单位计算工程量,法兰按照设计规定另行计算工程量。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量计算
(1)点型探测器按照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以只为单位计算工程量。定额中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
(2)红外光束探测器以对为单位计算工程量。红外光束探测器是成对使用,在计算工程量时两只为一对。定额中包括了探头支架安装和探测器的调试、对中。
(3)火焰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按照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以只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4)线型探测器不分线制及保护形式以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5)模块(接口)是指仅能起控制作用的模块(接口),亦称为中继器。依据其给出控制信号的数量,分为单输出和多输出两种形式。不分安装方式按照输出数量以只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6)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报警联动一体机按照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按照点数的不同以台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7)重复显示器(楼层显示器)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按照线制划分以台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8)报警装置以只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9)远程控制器按照其控制回路数以台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5.消防线缆桥架分材质按照设计长度以米为单位计算工程量。消防线缆支架、托架、吊架按照设计重量以千克为单位计算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