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一般规定
4.1.1本条规定了招标人应负责编制工程量清单,若招标人不具有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能力,可委托电力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
4.1.2电网技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发包可采用多种方式,但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发包,招标人必须将招标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连同招标文件一并发(或售)给投标人。招标人对编制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投标人依据招标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
4.1.3本条规定了招标工程量清单的作用,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
4.1.4本条规定了电网技术改造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4.1.5本条规定了电网技术改造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划分及划分的依据。
4.1.6本条规定了电网技术改造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
4.2总说明
4.2.1本条规定了总说明的主要内容。
4.2.2本条规定了工程概况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4.2.3本条规定了其他说明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4.3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4.3.1本条规定了构成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
4.3.2本条规定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各构成要件的编制依据。该编制依据主要体现了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规范管理的要求。
4.3.3随着工程建设中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涌现,《电网技术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DL/T5768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所列的清单项目不可能包含所有项目。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当出现上述规范附录中未包括的清单项目时,编制人应作补充。在编制补充项目时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1补充项目四个编码应按规定确定。
2在工程量清单中应附补充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
3将编制的补充项目报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备案。
4补充项目编码应按照现行电力行业标准《电网技术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DL/T5768的规定确定,具体做法如下:补充项目编码由B加一位专业码和两位顺序码组成,其中专业码由一位英文字母表示,英文字母T表示建筑工程、D表示电气安装工程、X表示通信工程、K表示架空线路工程、L表示电缆线路工程,且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不得重码。例如建筑工程主控通信楼项目补充清单项目时,按JA1111BT0101顺序编制,其中BT01表示为补充清单的项目名称编码。
4.4措施项目
4.4.1本规范规定了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本规范编制。
4.4.2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需考虑多种因素,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因素。例如施工降水等都属于清单项目内容,其对应全费用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不含甲供材)、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约定范围的风险费用组成。
4.6其他项目
4.6.1~4.6.6电网技术改造工程建设标准的高低、复杂程度、工期长短、组成内容、发包人对工程管理要求等都直接影响其他项目清,单的具体内容,本规范仅提供了7项参考内容。其不足部分,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1暂列金额在本规范第2.0.15条已经定义,是招标人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中的一笔款项。不管采用何种合同形式,其理想的标准是,一份合同的价格就是其最终的竣工结算价格,或者至少两者应尽可能接近。电力行业对工程投资实行概算管理,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是工程投资控制的刚性指标。但工程建设自身的特性决定了工程的设计需要根据工程进展不断地进行优化和调整,业主需求可能会随着工程建设进展出现变化,工程建设过程还会存在一些不能预见、不能确定的因素。消化这些因素必然会影响合同价格的调整,暂列金额正是为这类不可避免的价格调整而设立,以便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目标。
2暂估价在本规范第2.0.16条已经定义,是指招标阶段直至签订合同协议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要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暂估价类似于FIDIC合同条款中的Prime Cost Items,在招标阶段预见肯定要发生,只是因为标准不明确或者需要由专业承包人完成,暂时无法确定价格。暂估价数量和拟用项目应当结合工程量清单中的“暂估价表”予以补充说明。
为方便合同管理,需要纳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全费用综合单价中的暂估价应只是材料费,以方便投标人组价。
专业工程的暂估价一般应是全费用综合暂估价,包括规费、企业管理费和税金。施工总承包招标时,专业工程设计深度往往是不够的,一般需要交由专业设计人设计,国际上,出于提高可建造性考虑,一般由专业承包人负责设计,以发挥其专业技能和专业施工经验的优势。这类专业工程交由专业分包人完成是国际工程的良好实践,目前在电力工程建设领域也已经比较普遍。公开透明地合理确定这类暂估价的实际开支金额的最佳途径就是通过施工总承包人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共同组织的招标。
3计日工在本规范第2.0.17条已经定义,是为了解决现场发生的零星工作的计价而设立的。国际上常见的标准合同价款中,大多数都设立了计日工计价机制。计日工对完成零星工作所消耗的人工工时、材料数量、施工机械台班进行计量,并按照计
日工表中填报的适用项目的单价进行计价支付。计日工适合的所谓零星工作一般是指合同约定之外的,或者因变更而产生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项目的额外工作,尤其是那些时间不允许事先商定价格的额外工作。
4施工总承包服务费是为了解决招标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进行专业工程发包,并需要施工总承包人对发包的专业工程提供协调和配合服务,进行施工现场管理时发生并向施工总承包人支付的费用。招标人应预计该项费用并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向投标人支付该项费用。
5拆除工程费是指对原有工艺系统的设备及附属设施进行部件拆除所支出的费用。
6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配送、卸车保管费是指招标人采购并运至现场的材料、设备委托工程投标人负责配送卸车及保管所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