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1、本节内容包括:收费车道、收费站、省(分)中心、桥隧管理所中所有计算机软件的维护作业。
2、本节不包括:(1)软件功能不正常实现业务功能时的维修工作;(2)软件系统崩溃后的功能及数据恢复工作。
3、本节软件维护频次按照年维护频次12次编制,当保养频次与实际不符时可调整。
4、工程量计量规则:
(1)收费站所有收费车道1年的计算机软件系统维护,按照本收费站所有收费车道数量套用本定额计算。
例如:XX收费站有6条收费车道,那么该收费站1年6条车道的软件维护费用为:6条收费车道×1年的定额消耗数量。
(2)在编制计算机软件系统维护定额时,各类计算软件系统维护定额按照一定数量的计算机软件编制,在编制预算时不得因该项定额包含软件的多少而更改定额的消耗数量。
例如:1-9-3-1省(分)中心软件系统维护计算机操作系统维护定额,定额中已综合了一定数量的计算机数量,在编制预算时不得因计算机数量的多少而更改定额的消耗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