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养护工程费 养护工程费包括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养护专项费用。养护工程费除专项费用外,其他均按“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即各项费用均以不含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费率)进行计算,具体要素价格适用增值税税率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定额养护工程费包括定额直接费、定额设备购置费的40%、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专项费用,定额直接费包括定额人工费、定额材料费、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 定额人工费、定额材料费、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定额设备购置费均按《湖南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小修保养预算定额》(DB43/TXX-2019)附录一“定额基价人工、材料、单位质量单价表”、附录二“定额基价设备、配件单价表”及附录三“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规定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的相应基价计算的定额费用计取。 6.1.1直接费 直接费系指养护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保证机电系统实现其应有服务功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6.1.1.1人工费 人工费系指列入预算定额的直接从事机电系统养护作业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其内容包括: a)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b)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c)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人工费以预算定额人工工日数乘以综合工日单价计算。 人工费标准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人工费标准执行。人工工日单价仅作为编制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6.1.1.2材料费 材料费系指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小修保养作业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的用量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量,按工程所在地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费用。材料分为两类:土建材料、机电工程专用材料。 a)土建材料 土建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场外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包装品回收价值。 土建材料的材料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保管费率、包装品回收价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及湖南省补充规定中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方法计算。 b)机电工程专用材料 机电工程专用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 式中: ①材料原价 材料原价=出厂价(或供货地点价)+包装费+手续费 ②运杂费 运杂费=材料原价×运杂费费率 运杂费费率见表4。 表4机电工程专用材料运杂费费率表
③运输保险费 运输保险费以材料原价为基数,乘以运输保险费费率,运输保险费费率按1%计取。 ④采购及保管费 采购保管费以材料原价为基础,乘以采购保管费费率,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2.4%。 6.1.1.3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系指列入预算定额的工程机械和工程仪器仪表台班数量,按相应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费用。 a)施工机械使用费 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应按《湖南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小修保养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机械台班单价由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组成。不变费用包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辅助费等;可变费用包括机上人员人工费、动力燃料费、车船税。可变费用中的人工工日数及动力燃料消耗量,应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数值为准。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同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动力燃料费用则按材料费的计算规定计算。 b)工程仪表使用费指机电养护工程施工作业所发生的仪器仪表使用费,以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用量乘以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计算。工程仪器仪表预算价格应按《湖南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小修保养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台班人工工日单价同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动力燃料费则按照材料费的计算规定计算。 当工程用电为自行发电时,电动机械每kW·h(度)电的单价可由下述近似公式计算: A=0.15K/N 式中:A--每kW·h电单价(元); K--发电机组的台班单价(元); N--发电机组的总功率(kW)。 6.1.2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系指为满足公路的营运、管理需要购置的构成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和虽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属于设计明确列入设备清单的费用。包括渡口设备,隧道照明、消防、通风的动力设备,公路的收费、监控、通信、供配电及照明等设备。 a)设备购置费应由设计单位列出计划购置清单(包括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以设备预算价计入。 b)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各种税费按编制期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c)需要安装的设备,按养护工程费的有关规定计算设备的安装工程费。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标准见本办法附录C。 6.1.3工程类别划分如下 a)土建工程。系指室外管线敷设、设备基础、人(手)孔、集水井、收费车道路面等维修作业。 b)内场工程。系指监控中心、收费站、收费大棚内的管线工程、设备保养和维修作业。 c)外场工程。系指服务区广场、路线、收费大棚以外的设备保养和维修作业。 6.1.4软件系统的维护、升级、更换作业不计取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购买的商品水泥混凝土,不作为措施费及企业管理费的计算基数。 6.1.5措施费 措施费系指直接工程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用于工程的费用。措施费包括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和工地转移费。措施费的内容均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中相关规定,费率见表5。 表5基本措施费费率表(%)
表6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表7工地转移费费率表(%)
注:工地转移距离按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城市至工地的里程计算,工地转移里程在表列里程之间时,费率可内插计算,工地转移距离在50km以内的工程按50km计算。 a)工程类别为土建工程的施工项目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以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5的费率计算;工地转移费以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7的费率计算;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以受行车影响部分的工程项目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6的费率计算;施工辅助费以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按表5的费率计算。 b)工程类别为内场工程和外场工程的施工项目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以定额人工费为基数,按表5的费率计算;工地转移费以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7的费率计算;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以受行车影响部分的工程项目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6的费率计算; 6.1.6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由日常基本管理费用、职工探亲路费、职工取暖补贴、财务费用、信息化管理费等组成。 a)日常基本管理费用系养护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日常基本管理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管理人员工资:系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办公费:系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通讯、网络、书报、办公软件、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用煤(电、气)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系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 4)固定资产使用费:系指管理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系指企业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系指企业支付的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职工福利费:系指按国家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8)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9)工会经费:系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10)职工教育经费:系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不含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11)保险费:系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及生产用车辆的保险费用及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费用。 12)工程排污费:系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排污费用。 13)税金:系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4)其他:系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必要的费用支出,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竣(交)工文件编制费、招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定额测定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以及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产生的管理费用等。 b)职工探亲路费系指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施工企业职工在探亲期间发生的往返交通费和途中住宿费等费用。 c)职工取暖补贴系指按规定发放给施工企业职工的冬季取暖费和为职工在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取暖设施的费用。 d)财务费用系指施工企业为筹集资金提供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e)养护工程质量检查费系指施工企业通过抽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自查等方式确保工程质量所发生的费用。 企业管理费以各类工程的直接费的8.106%计算。 6.1.7规费 规费系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按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缴纳或计取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a)规费包含: 1)养老保险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 4)工伤保险费:是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5)住房公积金:是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b)规费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含施工机械费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湖南省的规定标准计算。 6.1.8利润 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按定额直接费及措施费、企业管理费之和的7.42%计算。 6.1.9税金 增值税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养护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税金=(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建筑业增值税税率。 6.1.10养护专项费 养护专项费包括施工场地建设费和安全生产费。 a)施工场地建设费 1)按照工地建设标准化要求进行承包人驻地、工地试验室建设,钢筋集中加工、混合料集中拌制、构件集中预制等所需的办公、生活居住房屋(包括职工家属房屋及探亲房屋),公用房屋(如广播室、文体活动室、医疗室等)和生产用房屋(如仓库、加工厂、加工棚、发电站、变电站、空压机站、停机棚、值班室等)等费用。 2)包括场区平整(山岭重丘区的土石方工程除外)、场地硬化、排水、绿化、标志、污水处理设施、围墙隔离设施等的费用,不包括钢筋加工的机械设备、混合料拌和设备及安拆、预制构件台座、预应力张拉设备、起重及养护设备,以及概算、预算定额中临时工程的费用。 3)包括以上范围内的各种临时工作便道(包括汽车、人力车道)、人行便道,工地临时用水、用电的水管支线和电线支线,临时构筑物(如水井、水塔等)、其他小型临时设施等的搭设或租赁、维修、拆除、清理的费用;但不包括红线范围内贯通便道、进出场的临时道路、保通便道。 4)工地试验室所发生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试验设备和仪器等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用。 5)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指裸露的施工场地覆盖防尘网、施工便道和施工场地洒水或喷洒抑尘剂,运输车辆的苫盖和冲洗、环境敏感区设置围挡,防尘标识设置,环境监控与检测等所需要的费用。 6)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的费用。 施工场地建设费按表8的费率以累进法计算。施工场地计费基数为定额养护工程费扣除养护专项 表8施工场地建设费费率表
b)安全生产费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费用;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费用;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费用;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费用;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费用;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急演练等有关工作以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安全生产费以养护工程费(不含安全生产费本身)为基数,费率按1.5%计算。 6.2养护工程其他费用 养护工程其他费用包含养护工程项目管理费、工程保通管理费、工程保险费。 6.2.1养护工程管理经费 养护工程项目管理费包含养护单位(业主)管理费、养护项目信息化费、养护工程监理费。 a)养护单位(业主)管理费系指养护单位(业主)为养护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竣(交)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应计入材料与设备预算价格的养护单位采购及保管材料与设备所需的费用。 1)养护单位(业主)管理费费用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施工现场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讯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招标管理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养护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竣(交)工验收费(含其他行业或部门要求的竣工验收费用、养护单位负责的竣(交)工文件编制费)、各种税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境内外融资费用(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业务招待费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费、养护项目审计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2)养护单位(业主)管理费适用于规模较大和基数复杂的养护工程。规模较小、技术简单的养护工程不计取该项费用。 3)养护单位(业主)管理费以定额养护工程费为基数,按表9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表9养护单位(业主)管理费费率表
b)养护项目信息化费是指养护单位(业主)和各养护施工单位用于养护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运维和管理费用。养护项目信息化费以定额养护工程费为基数,按表10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表10养护项目信息化费费率表
c)养护工程监理费系指养护单位(业主)委托具有监理资格的单位,按施工监理规范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1)工程监理费费用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施工现场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办公、实验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讯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检测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投标费用;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业务招待费;财务费用、监理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竣(交)工验收费、各种税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2)工程监理费以定额养护工程费为基数,按表11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表11工程监理费费率表
6.2.2工程保通管理费 工程保通管理费系指养护工程需边施工边维持通车或通航的养护项目,为保证公(铁)路营运安全、船舶航行安全及施工安全而进行交通(公路、航道、铁路)管制、交通(铁路)与船舶疏导所需的和媒体、公告等宣传费用及协管人员经费等。工程保通管理费应按项目需要进行列支。 6.2.3工程保险费 工程保险费指在合同执行期内,施工企业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办理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1)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2)第三者责任险是对因实施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进行的保险。 (3)工程保险费以养护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为基数,按0.4%费率计算。 6.2.4其他相关费用 其他相关费用为省级人民政府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公路养护相关的费用。 6.3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包括以下内容:在进行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所增加的工程费用;在设备订货时,由于规格、型号改变的价差;材料货源变更、运输距离或方式的改变以及因规格不同而代换使用等原因发生的价差;在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竣(交)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的费用。 基本预备费计算方法如下:以养护工程费、养护工程其他费用之和为基数按3%计列。 6.4各项费用计算程序计算方式 表12各项费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