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组织编制了《甘肃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额》DBJD25-99-2023、《甘肃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消耗量定额地区基价》DBJD25-100-2023(以下统称本定额及地区基价)现予以发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积累资料,发现问题请及时函告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便补充完善。
二、本定额及地区基价由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由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12日